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3年末,市财政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62.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0.93亿元,专项债务501.85亿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1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津财预〔2024〕3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津财预〔2024〕4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第1批)的通知》(津财债务〔2024〕3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第2批)的通知》(津财债务〔2024〕57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9.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32亿元,专项债务7.26亿元。
截至9月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92.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3.25亿元,专项债务509.11亿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举借债务的,应进行预算调整。截至9月末,市财政局发行我区一般债务14.22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28.95亿元相应调整为143.17亿元;发行专项债务2.5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44.36亿元相应调整为146.86亿元。
三、支出安排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4.22亿元,其中:清理暂付款13.7亿元;其他一般债0.52亿元。其他一般债主要用于4个方面13个项目:一是数字档案馆0.05亿元;二是宝武公路(平宝公路—津围公路联络线)改建工程0.1亿元;三是公共安全0.15亿元,包括新建宝坻区看守所、705网建设、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宝坻区视频监控网前端建设、整合汇聚、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宝坻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治理平台建设及运维6个项目;四是教育事业0.22亿元,包括新城一中、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中专教学楼加固工程、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信创教室)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改造(操场)5个项目。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5亿元,用于宝坻区2024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0.7亿元;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快速连通宝坻站智慧交通体系建设项目1.8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