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宝坻区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宝坻区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力保障2024-2025年秋冬季空气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宝坻区绿色低碳发展工程为主线,聚焦“生态之区”功能定位,锚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管控力度,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水平,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硬仗、苦仗、翻身仗,不断减少重污染天数,在PM2.5浓度、改善率方面有新突破。
2024年10-12月,全区PM2.5浓度控制在42.5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6%,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同时,在2024年底前PM2.5平均浓度力争退出全市后三。2025年1-3月,全区PM2.5浓度控制在49.5微克/立方米左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9%,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分为2024年10-12月、2025年1-3月两个时段。
三、重点内容
(一)优化结构调整
1.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取缔非法、淘汰落后”的整体工作思路,按照天津市退出烧结砖瓦企业隧道窑相关政策,积极与天津聚会胜建筑材料厂沟通补偿有关工作,在2025年9月底彻底淘汰退出前,加强行业管理和执法检查,确保该企业持续处于停产状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大口屯镇)加快推动天宝工业园区、口东工业园区、方家庄镇工业集聚区绿色低碳化改造,按照“一群一策”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制定产业提升改造方案;2025年1月起推动相关产业集群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方家庄镇)
2.强化能源结构调整。依托区网格化管理体制,持续开展散煤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逐户开展入户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散煤,以户为单位逐一登记劝诫清退,拒不清退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紧盯周边区域交界处、各镇交界处、城镇沿街门店、拆迁过渡区、农业农村种(养)殖设施、各类施工工地以及居民家庭散煤复烧,开展排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做到地毯式、无缝隙、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水务局)把好区、街(镇)、村(居)入口关,安排专业力量严查严控,广泛通过“小广告”、日常沟通以及新媒体等渠道获取散煤销售渠道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收、运、贮、销散煤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宝坻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密切关注清洁取暖改造效果,保障气源供应,及时更新更换取暖效果不佳的改燃方式,确保清洁取暖实效。(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街镇)
3.强化运输结构调整。建设车桩(站)相随、换充相济、智能高效的充换电设施体系。按照市级统筹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宝坻区新能源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以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渣土运输、环卫垃圾清运以及印刷、食品、物流等行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梳理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货车替代路径,拓宽更新渠道。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全部新能源货车替代工作任务,区交通局至少完成26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至少完成15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区住建委至少完成5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区城管委至少完成5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24个街镇各完成2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2025年3月底前完成15辆新能源重型货车替代任务,区交通局至少完成10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至少完成3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区住建委至少完成1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区城管委至少完成1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涉及产业集聚区相关街镇)按照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提前谋划部署82台在册国三中重型营运货车淘汰工作,按时完成市级下达的淘汰任务。(责任单位:区交通局)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有序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
(二)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1.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制定详细施工环境管理方案,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强化施工场地内视频监控或扬尘监测系统建设和使用管理,并按照要求与有关部门联网,推行湿喷洒、覆盖等扬尘控制技术。建立专职环境主管制度,强化力量配备,确保每天专人值守,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积尘、裸土。对存在典型污染问题的施工单位或街镇通报约谈。(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土地整理中心、各街镇、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宝坻分公司、冠城公司、金钰公司、宝星公司、联华天安公司)
2.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持续开展道路以克论净工作,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以上,紧密结合气象预报信息,每日科学实施道路扫保,优化道路扫保频次,做好扫保台账记录,落实情况检查,定期通报结果,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里巷扫保全覆盖,外环线道路扬尘有效抑制。(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各街镇)加强建成区及周边范围内渣土运输车辆整治,严格管控带泥上路、未落实苫盖要求、撒漏等扬尘污染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土地整理中心、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宝坻分公司、冠城公司、金钰公司、宝星公司、联华天安公司)
3.强化秸秆荒草焚烧防治。按照《宝坻区2024年禁止秸秆荒草露天焚烧工作方案》要求,配置秸秆荒草禁烧专业队伍、专业力量,细化全时段防控工作举措,储备足量应急处突物资,完成法律法规、政策宣贯,形成浓厚的秸秆荒草禁烧氛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发动镇(街)、村居(社区)志愿者,广泛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力量,组织开展“打草行动”,全面清理荒草,消除荒草焚烧隐患。(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即日起,开展秸秆荒草禁烧常态化防控巡查、督查,加大焚烧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力度,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各街镇、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烟花爆竹管控。落实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要求,按照《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辖区禁放方案并严格落实。加强源头生产管控、入境流通管控和仓储贮存管控,利用基层网格和社区民警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劝阻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生产、运输、贮存烟花爆竹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安宝坻分局、各街镇、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固定源深度治理
1.加快重点工程推动。推动天津市庆福安门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生物质锅炉淘汰;天津市浩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3月底前完成生物质锅炉提升改造;天津极地阳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在2025年3月份完成生物质锅炉淘汰。推动天恒涂料有限公司、天津固克拱阳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3月底“创A”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天津市嘉诺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在2024年底前完成绩效等级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相关街镇)推动天津农垦康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等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于2024年底前完成氨气治理方案制定,2025年推动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大钟庄镇、牛家牌镇)持续完善企业工况用电监控体系,实现集群企业连续监测系统或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全覆盖。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安装,2024年12月中旬前实现系统联网率10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
2.加快重点区域燃气设施改造。深入推动区人民医院6台燃气取暖锅炉并网和5台燃气制冷、消杀机组电能改造,积极沟通对接,加快改造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供热并网,12月底前完成制冷、消杀燃气机组设备电能改造。(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人民医院、冠城公司、国网宝坻分公司)
3.加强工业企业监管。以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大对VOCS污染防治设施、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使用以及在线监测数据准确性等方面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力度,严肃查处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通过旁路偷排污染物、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无组织排放超标等突出问题。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铸造行业排查。加强垃圾焚烧行业监管,督导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80mg/m3以下。紧盯高值区热点推送,及时排查原因,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
4.严格落实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未达到引领性标准的混凝土搅拌企业,在秋冬季期间实施50%错峰生产(以生产线计),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停止使用非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交通局)
5.加强餐饮油烟管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检查,做到检查指导每季度全覆盖,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对拒不改正、屡改屡犯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加强机关食堂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升级改造和周期性清洗维护,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有独立食堂的部门)加强对天赋源小吃街及周边餐饮点位的管控,督促经营者及时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做到周期性清洗,并做好清洗记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宝平街道)聚焦重点区域,安排专人重点盯、加密巡,全面禁止在区人民政府划定区域外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各街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
(四)加强移动源管控
1.强化机动车管控。持续以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为重点,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入户检查和遥感监测,严厉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强车辆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宝坻分局)停止使用国三排放标准的环卫作业车、邮政运输车,在保障城市运转情况下,科学调度,优先使用车况较好、排放控制水平较高的作业车辆,减少环卫作业、渣土运输等公共领域高排放车辆使用频次。(责任单位:区城管委、邮政宝坻分公司)
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场准入,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监督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组织开展各类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排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格按照全市有关要求,落实国一及以前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2024年底前淘汰40%、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持续推广工业企业、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不断提升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土地整理中心、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宝坻分公司、冠城公司、金钰公司、宝星公司、联华天安公司)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严查机械违规使用、超标排放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强化油品油质管理。加强全区各类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督检查、检测,推动指导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巡查,严把“入口关”,坚决依法查处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售油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公安宝坻分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
(五)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持续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在污染过程期间加密会商研判。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创建绩效评级行动。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响应期间超标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土地整理中心、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宝坻分公司、冠城公司、金钰公司、宝星公司、联华天安公司)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保障类清单,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宝坻区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基础上,提级升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成立本单位、本部门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制定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攻坚方案。
(二)严格责任落实。本方案印发后,各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充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和问题整改,在常态化、精细化管控上持续发力,在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上持续用功,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上持续推进,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新常态”。各单位继续每日将工作情况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政务邮箱。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台账式管理。
(三)坚持全面从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铁面、铁腕,对存在的问题要主动担当、靠前作为,做到应管尽管、应改尽改、即知即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在“包容审慎”管理基础上应罚尽罚,形成长效管控机制。要时刻拧紧责任链条,建立本单位、本部门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压实压牢、一压到底,对工作迟缓、虚报瞒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查通报。攻坚专班办公室统筹做好攻坚任务的统筹推进,坚持精准调度,持续强化日汇总、周调度制度刚性,安排专门力量,以各单位自查整改结果为主线,强化督导提效,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持续开展巡查,对发现问题多、问题反复的单位进行限期督办,必要时予以通报,对重点任务进展缓慢开展不力,对全区秋冬季攻坚行动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据国家及我区相关规定实施约谈问责。对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后督察,销号管理,形成责任闭环,环环相扣。同时,继续落实好周报告制度,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落实整改以及督查督办情况报区领导审示。
宝坻区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重点工作 |
承担单位 |
工程措施 |
完成时限 |
1 |
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
宝坻区工信局 |
按照政策规定有序推动天津聚会胜建筑材料厂烧结砖瓦企业退出。 |
2025年9月30日 |
2 |
推进产业集群综合治理 |
宝坻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加快推动天宝工业园区、口东工业园区、方家庄镇工业集聚区绿色低碳化改造,按照“一群一策”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制定产业提升改造方案,2025年1月起推动相关产业集群综合治理。 |
2025年3月31日 | |
3 |
实施能源结构调整 |
巩固清洁取暖成果 |
宝坻区发改委 |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散煤。巩固宝坻“无煤区“成果。 |
长期坚持 |
4 |
实施运输结构调整 |
新能源车基础设施建设 |
宝坻区发改委 |
全力做好宝坻区新能源重卡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
2024年12月31日 |
5 |
国三中重型营运货车淘汰 |
宝坻区交通局 |
2024年底前完成82台在册国三中重型营运货车淘汰工作。 |
2024年12月31日 | |
6 |
新能源货车替代 |
宝坻区交通局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全部新能源货车替代工作任务。 |
2024年12月31日 | |
7 |
2025年3月底前完成15辆新能源货车替代任务。 |
2025年3月31日 | |||
8 |
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按照市级部门相关要求,有序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 |
2024年12月31日 | |
9 |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 |
垃圾焚烧行业深度治理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宝坻区城管委 |
督导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氮氧化物日均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80mg/m3以下。 |
2025年3月31日 |
10 |
铸造行业深度治理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底前完成对全区铸造行业的排查。 |
2024年12月31日 | |
11 |
涉VOCs行业企业综合治理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天津市乐克家具有限公司、天津市翔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收集、处理效率进行综合治理。 |
2024年12月31日 | |
12 |
其他行业升级改造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推动天恒涂料有限公司、天津固克拱阳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3月底“创A”项目开工建设。 |
2025年3月31日 | |
13 |
推动天津市嘉诺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在2024年底前完成绩效等级提升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14 |
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 |
油品储运销综合治理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加强全区各类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督检查、检测,推动指导问题整改。加强日常巡查,严把“入口关”,坚决依法查处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售油等违法行为。 |
长期坚持 |
15 |
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管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以我区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道路及大宗物料运输、煤炭运输线路为重点,采取“环保检测、公安处罚”模式,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大对我区重点用车大户的入户检查检测力度,严查车辆尾气超标、不正常使用尿素液、私自拆改,闲置尾气处理装置、运输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
长期坚持 | |
16 |
排放检验机构监管 |
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宝坻区交通局 |
强化对辖区内检验机构的全覆盖检查。通过相关部门自查及联合检查的方式,严厉打击检验机构超资质范围检测、弄虚作假、不按标准规范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
长期坚持 | |
17 |
推广应用新能源机械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深入企业推广,现场宣贯新能源机械应用优势,鼓励企业及时淘汰老旧机械,优先更换新能源机械,同时综合运用编码登记核查、监督抽测、执法处罚等手段,严厉查处老旧机械违规使用问题,倒逼高排放机械提前停止使用。 |
长期坚持 | |
18 |
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宝坻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 |
持续推动企业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2024 年底前,淘汰40%以上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2025 年底前基本淘汰。 |
2025年12月31日 | |
19 |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检查、检测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宝坻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 |
严格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场准入,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监督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组织开展各类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排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长期坚持 | |
20 |
油箱油品质量检查 |
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
加强全区各类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督检查、检测,推动指导问题整改。加强日常巡查,严把“入口关”,坚决依法查处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售油等违法行为。 |
长期坚持 | |
21 |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
强化扬尘管控 |
宝坻区住建委 冠城公司 |
制定详细施工环境管理方案,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强化施工场地内视频监控或扬尘监测系统建设和使用管理,并按照要求与有关部门联网,推行湿喷洒、覆盖等扬尘控制技术。建立专职环境主管制度,强化力量配备,确保每天专人值守,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积尘、裸土。 |
长期坚持 |
22 |
严控烟花爆竹 |
公安宝坻分局 |
落实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要求,按照《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辖区禁放方案并严格落实。加强源头生产管控、入境流通管控和仓储贮存管控,利用基层网格和社区民警力量,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劝阻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生产、运输、贮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
长期坚持 | |
23 |
严控秸秆荒草焚烧 |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
按照《宝坻区2024年禁止秸秆荒草露天焚烧工作方案》要求,配置秸秆荒草禁烧专业队伍、专业力量,细化全时段防控工作举措,储备足量应急处突物资。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贯,形成浓厚的秸秆荒草禁烧氛围。积极发动镇(街)、村居(社区)志愿者,广泛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力量,组织开展“打草行动”,全面清理荒草,消除荒草焚烧隐患。即日起,开展秸秆荒草禁烧常态化防控巡查、督查,加大焚烧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力度,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