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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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8 14:51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宝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关切,对标国际一流和国内最佳实践,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