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2651101
传 真:022-82651133
通讯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年生产3000吨金属构件项目 |
天津艾普斯工业铝型材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产业功能区一区三号 |
中环博润(天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艾普斯工业铝型材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建设“新建年生产3000吨金属构件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3000吨金属构件。 |
废气:①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耐高温软帘收集后,通过集气管路汇总至一套“1#气旋喷淋塔+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 ②铝件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设备收集后,通过自带的“2#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 ③切割、焊接、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集气管路汇总至一套“3#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3排放。 ④喷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固化炉燃气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集气管路汇总至一套“4#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处理,净化后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4排放。 ⑤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经自带的“5#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5排放。 废水: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宝坻区霍各庄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废砂料、废包装物、除尘灰、废布袋、废滤筒、废催化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油桶、废润滑油、沾染废物、废脱模剂瓶、废漆料桶、废漆渣、水帘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砂纸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宝坻区城管委清运。 |
无 |
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