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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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住建委内设机构
来源:宝坻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1-09-02 08:29

宝坻区住建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审计计划的制定、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三重一大”事项的跟踪审计以及资产管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负责编制、上报、保管住房和建设系统档案,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统战、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奖惩、劳动工资、生活福利、保险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和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定、聘任考核的管理;编制职工教育及人才培养规划,指导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职工队伍的培训;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预算科。负责全委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定期检查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对基层会计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管理;检查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确保全委资产完整;负责全委固定资产的登记和各种财务报表工作;负责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预算管理;负责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缴存;负责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审核拨付;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法治信访科。宣传贯彻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印发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全委权责清单制定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责;组织全委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委综治、维稳、防范、反恐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协调和考核;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留言的接待、受理、转办、答复;负责重点信访事件的协调办理和督查督办;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房地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区城乡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审批等住房保障工作;参与经济适用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危房改造计划;负责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既有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推动、指导危险房屋的查勘鉴定和修缮工作;负责全区历史风貌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商品房新办建设计划、结转建设计划工作;负责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业务管理科。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负责与市相关部门关于村镇建设工作对接;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制定指导实施全区非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负责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和节能宣传教育、交流合作;负责全区商品房项目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物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教育培训;负责全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违反《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备案;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投资、建设;完成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消防科。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一)主要职责

1、参与起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监督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2、承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

3、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工作。

4、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书面委托,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质量检测活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6、完成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承担监督站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监督站纪检工作。指导监督站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监督站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安全、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2、综合业务科

参与起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监督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研究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业务工作督办。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信息化技术应用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等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3、安全质量监督一科、安全质量监督二科、安全质量监督三科

负责相关区域内以下工作:承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监督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承担委托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质量检测活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刘宏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北侧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

邮政编码:3018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作息),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冬季作息)

联系方式:022-29241530

二、天津市宝坻区住房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商品房开发项目房地产市场信息收集、统计汇总、分析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资金拨付现场查勘及房地产中介市场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活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指导;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指导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实并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负责人:杨轶杰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渠阳大街北岸花园渠阳大街东北侧约200米

邮政编码:3018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作息),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冬季作息)

联系方式:022-82679017

三、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安全的鉴定指导服务;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场所、社会评委抽取及相关服务。

负责人:霍立明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东延线赋裕隆(雅居乐)南侧正南方向110米

邮政编码:3018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作息),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冬季作息)

联系方式:022-292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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