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宝坻区“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结合当前和未来五年我区住建行业发展实际,现就“十四五”时期区住建委工作规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总体思路,大力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建设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转变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方式,强化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城市,打造和谐幸福的美丽乡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快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抓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健全住房制度,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
2.绿色低碳、智能高效。走绿色优先、集约节约、高效便捷、特色彰显的城镇化发展之路。建设绿色城市,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大力强化建筑节能,建设海绵城市、生态城市,增强城市活力和宜居性。
3.科学发展、提质增效。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优化结构、转型升级,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壁垒和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三、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我区住建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的主要发展目标是:
──城市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城市风貌特色彰显。落实宝坻新城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推动新城建设科学、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城市风貌特色明显,老旧城区的城市功能、空间环境显著改善,建筑文化品质不断提高,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得到有效保护。
──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设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弥补薄弱环节。到2025年,建成27条22公里道路。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建设加快发展。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提前完成中央扶贫目标“两不愁、三保障”中保障住房安全任务。组织推动全国绿色村庄建设,建成一批绿色村庄。加大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力度,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完善支持政策和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建设,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城镇住房建设稳步推进。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到2025年前,完成我区全部7个棚户区还迁小区项目建设。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供需基本平衡,供应结构更加合理,实现住宅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建住房面积计划累计达360平方米左右。协调配套公建设施审批和使用部门,做到新批复建设的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满足规范要求和使用功能,做好新竣工入住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工作,确保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满足入住居民生活需求。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星级绿色建筑规模持续增加,推进公共建筑效能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实现与国内先进水平同步。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提高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和绿色建材占比。
──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行业实力不断增强。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进,行业人才队伍素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更加科学完善,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规则和格局基本形成。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建筑抗灾能力稳步提高。
四、工作规划
(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城市道路网密度,将城市道路面积率、道路网密度标准作为城市规划强制性指标严格实施。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加强管线入廊管理,明确入廊要求,建立良性的建设运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方案,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到2025年,完成新宝坻大道、钰华街、西环路等建设。
(二)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建设生态城市。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落实生态发展要求,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和宜居城市建设。控制区域城市开发强度,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适度增加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和生态用地规模,确保城市居民“望得见绿、看得见水”。全力推进绿色建筑、绿色市政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大力建设生态街区。全面落实城市新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本底,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三)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根据房地产市场分化的实际,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明确我区房地产业的功能定位,处理好经济属性与民生属性的关系,坚持加强政府调控和发挥市场作用相促进,使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居住需求相适应。使用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形成常态化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动态。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保障承租人依法享受公共服务。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支持企业采用多种方式获得租赁住房用地。
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以推进城镇化发展为契机,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健全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完善价格机制,优化物业服务标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构建居住小区综合治理体系。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简化使用流程,提高使用效率,提升增值收益。转变物业服务发展方式,创新商业模式,提升物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构建兼具生活性与生产性双重特征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
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适应经济新时代发展需要,落实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通过金融、税收等政策调整,引导房地产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创新商业模式,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省地节能环保住房。鼓励采用环保型材料进行绿色装修,推行住宅全装修,实现住宅主体结构与室内装修一体化,住宅部品部件标准化、集成化,逐步建立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保证机制。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管理与信用管理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模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建设房地产信用管理平台,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强化中介服务明码标价,规范中介行为。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积极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完善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监管。
(四)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现有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按照各个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推广实施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
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分类补助政策,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创新改造方式,基本完成存量农村危房改造。精准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信息档案,编制实施规划,提前完成现有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五)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绿色建筑质量管理,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管理程序。加大评价标识推进力度,强化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引导,加强对标识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在建造环节,加大绿色施工技术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在建筑运行环节推广绿色运营模式,发展绿色物业。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发展,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规模,提高应用比例。总结推广先进适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产品体系,加快推动发展内外装修、外围护结构和管线设备集成等建筑部品体系。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建设,完善创新体系,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扶持培育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探索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招投标、工程造价、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
(六)积极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
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研究建立工程质量保险等市场保障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效能。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缓解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整治,建立健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住建系统应急预案体系,推动开展城镇既有房屋抗震能力调查。
优化建筑业组织结构。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水平。深化建筑业改革,在我区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建筑业企业,打造“专、精、特、新”的专业企业,大力发展中小微专业作业企业。深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
规范消防验收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消防验收规范标准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法律法规进行验收,运用各类消防设施的测试方法,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施齐全有效,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消除市场壁垒,营造权力公开、机会均等、规则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完善监管法规,构建以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信用与工程担保相结合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方式,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保险等,有效化解工程风险。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监管信息化,加大对项目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强化执法监督。加大住建行业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专项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统领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两不误、两促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持续抓好各部门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努力为我区住建事业“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我委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加快培养一批专家型的住建管理干部。进一步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等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适应行业要求的产业工人培养培训体系,稳定骨干工人队伍,提升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强化政策配套和组织协调。加强对涉及住建领域改革发展全局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民生政策的研究。围绕改善城市建设、发展绿色城镇和绿色建筑、推动建筑企业“走出去”等领域,加强住建领域区域交流与合作。推动国家、市级、区级层面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尽快落地实施,尽早见效。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动各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4.加强监测评估和督办落实。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制,将本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加强工作督办,每年对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评估,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