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承担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承担的房地产、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参与住房和建设领域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承担由区住房和建设部门批准的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依法由执法和建设部门负债的历史风貌建筑、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完成区住房和建设委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8.15万元。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935.45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935.4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935.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935.4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30.10万元,占99.43%;项目支出5.35万元,占0.5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35.4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5.4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8.15万元。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935.45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5.4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7.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1.60万元,包括:“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210卫生健康支出”35.7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其中: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70万元,包括:“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7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212城乡社区支出”818.1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8.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818.15万元,包括:“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18.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5.4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744.16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162.06万元;30102津贴补贴76.19万元;30107绩效工资177.9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40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7.2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7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80.97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30万元;30302退休费8.98万元;30305生活补助0.49万元;30309奖励金0.02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万元。
公用经费155.94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9.68万元;30205水费5.00万元;30206电费8.00万元;30207邮电费4.7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7.60万元;30211差旅费6.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30226劳务费16.32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66.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9.05万元;30229福利费11.5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1.5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5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2年预算安排一致。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检查工地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5.35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