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是负责全区房地产行政管理、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征收补偿以及新城建设服务、房屋安全鉴定、物业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内设 5 个职能处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本级预算单位共 1 个,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 办公室 、 财务科 、房产管理科 、 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法制监察科 5 个单位。
事业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物业管理中心 、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 天津市宝坻区公用公房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天津市宝坻区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测量所、天津市宝坻区房产交易所、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7 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2204.7 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 0.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06.3 万元,占 91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98.4 万元,占 9 %。
二、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2204.7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 0.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37.8 万元,占 92.43 %;项目支出 16.8 万元,占 0.77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50 万元,占 6.8 %。
三、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006.3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2006.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2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006.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业务支出及基本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006.3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业务支出及基本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1989.5万元
项目支出16.8万元
四、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198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212.3 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253万元,主要用于职务工资、薪级工资
津贴补贴:121万元,主要用于津贴、补贴
奖金: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它社会保障缴费:10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残疾人保证金。
绩效工资350万元,用于职工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13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5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
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81.3万元,主要用于值班补、规范加班费、年休假补贴。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7.5万元;其中:
办公费:2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报刊
印刷费: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印刷宣传资料
咨询费:4万元,主要用于内控制度的制定
水费: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网信办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水费
电费: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网信办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电费
邮电费: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和网信办电话费、邮寄费
物业管理费: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市局开会等
维修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网信办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维修
劳务费:1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临时人员工资
工会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2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2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交通补贴等
税金及附加:3.6万元,主要用于计提的教育经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其他杂项基本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6.8万元,其中:
离休费:1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退休费:3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抚恤金:2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死亡抚恤
生活补助:5.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33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建房补助
采暖补贴:1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1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慰问金、离休老干部两项经费以及在职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通讯补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22.9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电脑打印机等购置
其他资本性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空调、档案柜购置等
五、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270.4 万元,比2016年增加 40.5 万元,增长 17.6 %。主要原因是: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办公楼增加了网信办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两个办公单位。
六、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6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6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单位共有车辆 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