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镇及相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和市防办通知精神,报请区防指研究同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定于2024年6月15日上汛,请各有关单位从6月15日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今年汛期降水量偏多、对流性天气偏强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的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防猛、防超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把责任人落实到防汛抗旱全过程,确保各级责任人知责担责尽责。
二、严格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准确报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三、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叫应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防汛值班专用电话机、传真机、防汛专用设备配备到位,定期开展通讯设备、信息网络、防汛信息系统检查维护,确保汛期通信畅通。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响应“叫应”反馈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四、狠抓防汛重点,全力防范应对。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原则,加强水库、河道、堤防、闸涵、泵站等防汛排水工程,下沉道桥、轨道交通、地下商业、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企业、学校、医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遇强降雨、洪水和内涝灾害,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迅速上岗到位,自动采取“关停限避”措施,主动开展应对工作,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附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城区排水分部、京津新城排水分部、农村分部防汛值班电话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城区排水分部、京津新城排水分部、农村分部
防汛值班电话
区防办 |
(工作日白天)022-29239515(电话) (夜间及非工作日)022-29240350(电话)022-29220076;022-29240129(传真) |
城区排水分部 |
022-29241364(电传) |
京津新城排水分部 |
022-29666912(电话)022-22499869(传真) |
农村分部 |
022-29241815(电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