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处罚单位名称(被处罚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 |
义务条款 |
责任条款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盛亿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宝)应急罚〔2025〕1-0001-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条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第14号令)第十四条第一项 |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5年3月25日 |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
杜国兴 |
(宝)应急罚〔2025〕1-000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三)(五)(七)项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一十条 |
处人民币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5年3月25日 |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