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 关怀版 | 简体| 繁体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024年11月15日)
来源: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6:00


被处罚单位名称(被处罚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

义务条款

责任条款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联恒工业(天津)有限公司

(宝)应急罚〔2024〕02-00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处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5日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