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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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024年7月19日)
来源: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19 18:45


被处罚单位名称(被处罚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

义务条款

责任条款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宝)应急罚〔2024〕03-0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决定给予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2024-07-15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天津鼎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宝)应急罚〔2024〕01-0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07-19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