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2月16日11时左右,位于宝坻区周良街道的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在建二层连廊的脚手架被风吹倒,将在附近作业的工人砸伤,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2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122932.43元(不含事故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宝坻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和京津新城管委会组成的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12.1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监察委和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1、天津信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公司)
该公司为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建设单位,2015年10月27日注册成立,天津地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王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6M68343,公司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唐泉尚苑,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旧房拆迁改造工程;公共设施管理等。
2、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友公司)
该公司为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管理单位,1998年4月13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崔平,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系私营企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004681736,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公司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经营范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工程招标业务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3、中国铁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大桥局)
该公司为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总包施工单位。1988年5月10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树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44997951G,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系国有企业。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2号,经营范围: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等。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112012264,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津)JZ安许证字〔2011〕CT0002883,有效期:2020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6日。
4、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国际监理公司)
该公司为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监理单位。1991年5月18日注册成立,原公司名称为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2021年4月9日变更为天津国际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明伟,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4314004T,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系国有企业。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鲲鹏街21号,经营范围: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持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编号:E112001532,有效期: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天津祥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润公司)
该公司为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劳务分包单位,2013年5月28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李金伟,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9862194Y,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系私营企业,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香颂园,经营范围:劳务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土木工程;劳务派遣(限国内)。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证书编号:D212011075,有效期:2021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10日。
6、吴凤厦,男,51岁,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铁大桥局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项目经理。
7、王利,男,41岁,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铁大桥局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技术负责人。
8、陈家坤,男,29岁,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铁大桥局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工程管理部部长。
9、秦永峰,男,27岁,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铁大桥局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安全监督部副部长。
10、魏建平,男,37岁,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天津国际监理公司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1、孙光硕,男,汉族,32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信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
12、张振国,男,汉族,51岁,天津市宝坻区人,祥润公司临时雇用工人,在此次事故中受伤。
13、刘素云,女,汉族,59岁,天津市宝坻区人,祥润公司临时雇用工人,在此次事故中受伤。
14、郝合营,男,汉族,57岁,河北省沧州市人,祥润公司临时雇用工人,在此次事故中受伤。
15、纪连悦,男,汉族,59岁,天津市宝坻区人,祥润公司雇用保安,在此次事故中受伤。
16、于向明,男,汉族,40岁,天津市宝坻区人,祥润公司临时雇用叉车司机,在此次事故中受伤。
(二)工程情况
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经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宝坻区人民政府投资,信诚公司负责建设。项目位于宝坻区京津新城,东至黄河大道,南至珠江大街,西至朱家窝村委会,北至珠江南环路东路。
2016年8月9日,信诚公司委托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组织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天津国际监理公司中标。
2016年9月21日,信诚公司与天津国际监理公司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将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监理工作发包给天津国际监理公司,合同期限:2016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6日,总监理工程师魏建平。
2018年7月17日,信诚公司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施工)公开招标,中铁大桥局中标。
2018年11月15日,信诚公司与中铁大桥局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施工发包给中铁大桥局,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共计761天(以实际情况为准),项目经理刘军辉,2019年2月22日,项目经理变更为吴凤厦。
2019年2月2日,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120115201902021141。
2019年3月20日。信诚公司与房友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合同》,委托房友公司对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进行管理,范围包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信诚公司履行建设工程管理职能,负责工程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控制、分部验收、现场文明和绿色施工管理、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整理、工程决算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等。服务期:2019年3月21日至2021年5月1日。
2019年4月,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开始施工。
2019年10月9日,中铁大桥局与祥润公司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将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主体劳务工程分包给祥润公司,施工内容:桩头处理、回填土配合、清土;地屋面混凝土、地面混凝土、主体混凝土、二次结构混凝土、上地下钢筋;泵送费;砌筑工程;室内外抹灰工程;电渣压力焊等,开交工日期: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项目负责人徐亚静。
2021年11月底,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主体完工。
2021年12月6日,中铁大桥局向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递交《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因天气原因中止施工。
2021年12月16日,祥润公司库管员张杰组织人郝合营、张振国等6名工人以及叉车司机于向明清理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食堂和附属楼连廊附近拆下来的模板、钢管及配件。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1年12月16日上午,张杰指挥郝合营、张振国、刘素云、张少华和叉车司机于向明5名工人在食堂和附属楼连廊东侧整理模板和配件。
11时左右,叉车在运行时左后轮卡在下水井井口,张杰和保安纪连悦过去救助。
11时10分左右,连廊东侧的脚手架(长约30m,宽约1m,高约12m)向东发生倾倒,郝合营、刘素云、张振国、于向明、纪连悦被砸伤。
张杰立即安排现场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将5人送至宝坻医院救治。
张振国、刘素云对症治疗后,于当日出院。郝合营,收住创伤骨科,12月20 日出院。纪连悦,收住颅脑损伤科,12月22日出院。于向明,收住创伤骨科,12月27日给予右侧肩胛骨骨折部位手术治疗,病情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共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2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122932.43元(不含事故罚款),伤者情况:
1、张振国,男,汉族,51岁,天津市宝坻区人,祥润公司临时雇用工人。头部软组织损伤,轻微伤。
2、刘素云,女,汉族,59岁,天津市宝坻区人,祥润公司临时雇用工人。头部软组织损伤,轻微伤。
3、郝合营,男,汉族,57岁,河北省沧州市人,祥润公司临时雇用工人。左肩胛骨骨折,轻伤。
4、纪连悦,男,汉族,59岁,天津市宝坻区人,祥润公司雇用保安。颅骨骨折,轻伤。
5、于向明,男,汉族,40岁,天津市宝坻区人,祥润公司临时雇用叉车司机。顶枕骨骨折,肋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重伤。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原因分析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4规定: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1,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事故调查组认为,祥润公司工人拆除模板时,未将脚手架与建筑物进行连接,擅自将脚手架抛撑拆除,造成脚手架的不安全状态发生。
2、宝坻区气象台于2021年12月15日16时55分发布陆地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明天(16日)白天我区所有镇街将有西北风4-5级阵风7-8级。事故调查组认为,当日风力较大,是造成脚手架发生倾倒的环境因素。
(二)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综合分析,事故调查组认定:施工人员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要求,未将脚手架与墙体进行固定连接就擅自拆除脚手架抛撑,遇大风天气,脚手架发生倾倒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间接原因
祥润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脚手架缺少防倾倒措施等安全事故隐患。
(四)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后认定,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12.16”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1、祥润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祥润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李金伟,祥润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祥润公司主要负责人李金伟处以2020年收入4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1600元。
3、吴凤厦,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吴凤厦政务警告处分。
4、王利,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总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王利政务警告处分。
5、陈家坤,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工程管理部部长,履行工程管理职责不力,未对脚手架搭设进行验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陈家坤政务记过处分。
6、秦永峰,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安全监督部副部长,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力,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秦永峰政务记过处分。
7、魏建平,宝坻区京津新城一中项目监理总监,履行监理职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魏建平政务警告处分。
8、孙光硕,信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孙光硕通报批评、做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如下整改建议措施:
1、祥润公司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中铁大桥局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施工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国际监理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信诚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公司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制止,杜绝事故发生。
5、区住建委要以此次事故为戒为鉴,举一反三,严抓建筑施工安全,全面开展建筑领域风险排查,加强对中止施工项目的巡查检查,对有令不行、违法违规企业,要坚持打击一个警示一片,从严处理。
11 抛撑,又称支撑。是指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当脚手架刚开始搭设时,由于连墙件还未设置,为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应每间隔几跨(多为6跨)设置一根抛撑,即用一根斜钢管,一端用旋转扣件连接在立杆上,另一端斜撑在地面上,起支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