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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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办关于2025年上汛的通知
津宝防指办〔2025〕7号
来源: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13 18:25

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镇及相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和市防办通知精神,报请区防指研究同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定于2025年6月15日上汛,请各有关单位从6月15日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责任落实体系,拧紧责任担当链条。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汛期我市及海河流域降水量较往年同期偏多,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各部门各单位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清今年汛期降雨量偏多、对流性天气频发的严峻态势,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坚持 “防大汛、抗猛雨、应突发” 的工作基调,切实强化组织统筹力度,严格执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将责任主体贯穿于防汛抗旱全流程各环节,确保各级责任主体明晰职责、担当重任、履职尽责。

二、严守值班值守纪律,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各部门各单位需严格执行汛期 24 小时在岗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指定专人实时跟进并精准报送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全面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发生,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畅通。

三、强化监测预警联动,健全响应叫应机制。各相关部门需将防汛值班专用电话机、传真机、防汛专用设备配备到位,常态化开展通信设施、信息网络和防汛系统巡检维护,保障汛期信息传递畅通无阻。同时,要深化预警与应急响应协同机制,严格执行临灾预警“叫应-反馈”闭环管理,确保预警信息精准直达基层一线责任人,实现“最后一公里”全覆盖。    

四、严督实查防汛隐患,快速响应汛情处置。各相关部门要实时关注气象动态,秉持“汛情一日不除,排查一刻不松”的要求,对水库、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以及闸涵、泵站等排涝设施开展全覆盖检查。聚焦城市道桥、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电力通信等重点基础设施,深入企业、学校、医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组织专项巡查,做到隐患即查即改、问题及时上报。面对强降雨、洪涝及内涝灾害,严格遵循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强降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各岗位人员迅速到岗履职,果断落实“关停限避”措施,主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坚决守护辖区安全度汛防线。

五、聚焦重点核心区域,强化部门协同防御。水务、城管、交通、公安等多部门需深化联防联控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构建“快速响应、资源互补”的协同作战体系。科学统筹应急排水设备、物理隔离设施及交通疏导力量,确保积水路段快速抢排、险情区域及时管控。水务部门要坚持灾害防御与城市生态并重原则,精准优化水利工程调度策略,通过科学调控河道水位、加速行洪通道疏通等措施,全力保障雨洪安全有序外排。

附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城区排水分部、京津新城排水分部、农村分部防汛值班电话

天津市宝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城区排水分部、

京津新城排水分部、农村分部防汛值班电话

区防办

(工作日白天)022-29239515(电话)(夜间及非工作日)022-29240350(电话)022-29220076;022-29240129(传真)

城区排水分部

022- 29233832(电话)022-29241364(传真)

京津新城排水分部

022-29666912(电话)022-22499869(传真)

农村分部

022-29241815(电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