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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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信访办 发布时间:2023-01-28 10:39

宝坻区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试行)》规定落实相关公开事项,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

今年,我办依托宝坻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包括机构信息、部门预算及决算等,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对于一些信息没有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难以满足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开具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0份,实际收缴0份,收缴信息处理费0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