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推动养老医疗签约合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的通知》,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原则,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服务机制,根据自身专业特点,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疾病诊疗、中医药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医疗康复、医疗护理、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等服务项目。截至目前,16家基层医院、卫生院与全区30家养老机构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实现医养签约覆盖率100%。
二是支持医疗服务延伸到家庭。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做实做细签约履约服务,满足居家养老多层次个性化健康需求。通过加强区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将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家庭病床、上门巡诊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签约老年慢性病患者优先提供4-12周长期处方服务;为居家失能、慢性病、高龄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等健康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家庭医生有效签约31.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签约率81.1%,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入户医疗护理服务9215人次。
三是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监管质量提升行动,对辖区内3家医养结合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机构设置、医务人员资质、人员配备、医疗质量管理、依法执业管理、用药管理、病历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机构接诊、救治、转诊流程,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