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和市爱卫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蚊蝇)孳生地调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开展病媒生物(蚊蝇)孳生地调查工作,掌握蚊蝇孳生地本底资料,加强对各类孳生地治理和管理,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蚊虫和蝇类孳生场所类型调查场所数量、面积或长度,同时填报附件1、2、3、4。
(一)蚊虫
河流、湖泊、沟渠、景观水体、可能造成积水的容器、废旧轮胎、污水井、绿化带。
(二)蝇类
垃圾箱(桶)、公共厕所、废品收购站、粪便堆肥、宠物粪便等。
(三)其他
可能造成蚊、蝇孳生的场所。
三、调查时间
2023年5月——8月。
四、调查类型
(一)蚊虫
河流、湖泊、沟渠、景观水体、可能造成积水的容器、废旧轮胎、污水井、绿化带。
(二)蝇类
垃圾箱(桶)、废品收购站、公共厕所等。
(三)其他
可能造成蚊、蝇孳生的场所。
五、调查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年5月5日-5月15日)
制定调查方案,分解目标任务,下发孳生地调查通知。
(二)调查阶段(2023年5月16日-2023年8月15日)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开展蚊蝇孳生地本底调查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每月16日左右开展一次孳生地调查,于当月将病媒生物(蚊虫、蝇类)孳生地汇总表(附件1、附件3)上报至爱卫办,共计上报4次。
(三)汇总阶段(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31日)
以街道、乡镇为第一层次,以公共环境和单位为第二层次按照蚊蝇进行分类和汇总。各街镇、各单位于9月12日前将本区域孳生地治理总结加盖公章上报区爱卫办108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做到专人负责,确保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各街镇认真做好所属地病媒生物(蚊蝇)孳生地本地调查工作,各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范围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水务局做好各类型水体的蚊幼虫孳生地调查工作,市容园林委做好城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垃圾容器、垃圾处置场等蝇类孳生场所的本底调查工作。
(二)各街镇要明确各类孳生地治理责任单位,明确治理时限,加强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
(三)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相应的孳生地管理制度、治理及处置计划、相应的技术方案,设置专兼职人员加强管辖范围内各类孳生地治理,强化日常巡视和环境清整,并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四)相关单位对孳生地治理结束后要及时填报相关附件并做好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下一年度工作中得到改善。
(五)病媒生物(蚊蝇)孳生地调查和管理工作,将作为国家卫生镇工作及爱国卫生工作考评内容每年进行考评。
宝坻区爱卫办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