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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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明细表(第二十九期)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20 09:10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机关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1 天津宝坻渤海医院行政处罚案 天津宝坻渤海医院 津宝坻卫医罚〔2024〕007号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罚款人民币1.1万 2024.12.16
2 刘某某行政处罚案 刘某某 津宝坻卫医罚〔2024〕008号 伪造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 2024.12.16
3 丁某某行政处罚案 丁某某 津宝坻卫医罚〔2024〕009号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 2024.12.16
4 刘某某行政处罚案 刘某某 津宝坻卫医罚〔2024〕010号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 2024.12.16
5 孟某某行政处罚案 孟某某 津宝坻卫医罚〔2024〕011号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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