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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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坻区卫生健康委第七届“岗位 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宝坻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1-10-26 10:11

各医院、卫生院,委直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宝坻区卫生健康委第七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卫生健康委第七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综述的“大学习、大实践、大落实”活动,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人员素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关于在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开展第七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第七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练兵比武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有序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要求,提高疫情防控和治疗水平,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组织比武活动,以赛促练、以练促用,加快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技术优良的服务能手,营造人人学知识、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效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健康宝坻建设贡献力量。

二、项目设置

按照津卫办〔2021〕481号文件要求,此次练兵比武活动共设立:医疗、医技、护理、药学、血液安全、院前急救、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中医、中药、妇幼健康、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爱国卫生、人口与家庭、基层医疗卫生、会计、物价、后勤等18个专业。各项目具体落实责任如下:

医疗、医技、护理、药学项目由医政医管科负责组织实施;

血液安全、院前急救、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项目由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血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

信息化项目由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中医、中药项目由中医科负责组织实施;

妇幼健康项目由妇幼健康科负责组织实施;

爱国卫生项目由爱国卫生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人口与家庭项目由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由医政医管、初保办负责组织实施;

会计、物价、后勤项目由财务审计科、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项目细化应以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要求为准。

三、参与对象

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参加岗位练兵,实现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全覆盖,编制内、编制外人员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队参加全市各项目的比武竞赛决赛。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练兵比武活动的领导,促进练兵比武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宝坻区卫生健康行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守仲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乃梅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 王  喜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光伟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永刚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疾控中心主 任、卫健委副主任(兼)

         毛文虎  区卫生健康委一级调研员

         邓月华  区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孙志国  区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刘景元  区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樊文战  区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杜学军  区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任伯伟  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相关科室为岗位练兵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五、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

区卫生健康委对“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进行部署,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各科室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的规定,细化方法步骤和练兵比武活动载体,明确不同岗位人员练什么、怎么练和所达到的目标,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要突出针对性,提倡创造性,做到广泛性,确保人人参与、人人提高。各科室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区卫健委党委办公室)。

   (二)基层练兵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6月)

 各委直单位、医院、卫生院要按照区卫生健康委活动实施方案和各科室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竞赛活动工作目标,开展针对性训练,做到活动有方案、组织有计划、评比有记录。委“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练兵比武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要采用灵活多样的练兵形式,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演练、专项展示、观摩学习、典型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练兵活动。既结合日常工作、有所创新,又体现竞争比拼,评选出本单位不同岗位的技术能手,为参加全市比武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充分的准备。各责任科室要及时总结有关单位在行业练兵比武中的好做法和创新经验,将文字图片资料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技术比武阶段(2022年7月--2022年9月)

各单位要在“练”的基础上根据竞赛项目,积极向区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健康委推荐岗位练兵技术能手,参加市卫生健康全行业组织开展技术比武竞赛。比武竞赛采取各单位推荐优秀选手和电脑随机抽取人员参加全行业比武决赛的方式进行,评出技术能手和优胜者若干名(具体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将另行通知)。

  (四)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10月)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全市卫生健康行业练兵比武活动中组织得力、举措创新、全员参与、效果明显的单位和比武中的技术能手和优胜者在市卫生健康委给予表彰奖励的同时,区卫生健康委将对参加活动的先进单位和技术能手和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

六、奖励政策

《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关于在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开展第七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的通知》(津卫办〔2021〕481号)规定,对在第七届天津市卫生健康行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优胜者”称号以及参加练兵比武决赛的选手,给予以下奖励:

(一)岗位聘用政策

在岗位设置工作中,对符合所在单位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条件的“技术能手”可优先予以聘用(不含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并按新聘用岗位兑现岗位工资。各单位可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对“技术能手”予以适当倾斜。

(二)继续教育学分政策

参加岗位练兵的人员可获得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二类学分2分,参加市卫生健康委竞赛决赛的人员可再获得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二类学分2分。

(三)荣誉称号政策

根据《天津市总工会关于即时授予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规定(暂行)》,在荣获“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中,择优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物质奖励政策

1、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优胜者”的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工会颁发一次性奖金1000元/人。

2、区卫生健康委对在全市卫生健康行业获得“技术能手”和“优胜者”称号的选手,由卫健委系统工会颁发一次性奖金1000元/人给予奖励。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练兵比武活动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品质的重要支撑,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牵头机构和参与机构,确定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层层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要按照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各科室、各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合理安排、搞好衔接,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在岗位练兵中,要强化实践磨炼,查找问题不足,弥补弱项短板;在比武活动中,要统筹好区内比赛与全市比赛,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实现练兵比武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3、广泛发动,注重宣传

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发动全体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参加练兵比武活动,实现人员全覆盖。要通过悬挂、张贴活动横幅,利用网站、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形式,扩大活动知晓度。要善于发现亮点,树立典型,及时上报活动动态、图像资料;“岗位练兵”期间,要将练兵成果融入社会、服务于群众;比赛期间要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以便交流借鉴。要把练兵比武活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评选“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比服务态度、比服务质量、比服务创新、比服务能力、比服务效率,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树立起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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