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2022年7月20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第30次会议研究,决定:
刘福生,任宝坻区朝霞卫生院院长,免去其宝坻区南仁垺卫生院院长职务;
刘德昌,任宝坻区牛家牌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宝坻区牛道口卫生院副院长职务(主持工作);
李光耀,任宝坻区大钟医院院长,免去其宝坻区八门城医院院长职务;
李秀华,任宝坻区八门城医院院长,免去其宝坻区朝霞卫生院院长职务;
李炳友,任宝坻区南仁垺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宝坻区钰华医院副院长职务;
高利永,任宝坻区牛道口卫生院院长,免去其宝坻区方家庄医院院长职务;
魏永,任宝坻区方家庄医院院长,免去其宝坻区大钟医院院长职务;
丁久成,免去其宝坻区牛家牌卫生院院长职务。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