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 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贯彻执行国家、市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2)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
(13)指导各街镇卫生健康工作。
(14)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15)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6)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7)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领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8.72万元。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5698.3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5698.3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5698.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5698.3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基本支出3646.05万元,占63.98%;项目支出2052.25万元,占36.0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698.3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7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98.3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8.72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8.3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4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上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9.58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5448.7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097.5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23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经费;“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86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经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80万元,包括:“乡镇卫生院”8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乡医补助。
“公共卫生”42.88万元,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6.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宣传培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4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重大公卫项目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5万元,主要用于核酸基地运行维护;“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防治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1107.07万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1107.0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及独生子女奖励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21.2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263.27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离休干部药费及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事业单位医疗”45.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2.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费。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46.0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1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及公积金基数上调。其中:
人员经费340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6.43万元、津贴补贴369.96万元、奖金153.59万元、绩效工资240.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2万元、住房公积金549.21万元、离休费17.98万元、退休费53.37万元、生活补助14.09万元、医疗费补助12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4万元。
公用经费24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56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2.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93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劳务费27.69万元、委托业务费10.32万元、工会经费25.01万元、福利费33.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4.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务接待。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1.09万元,包括办公费35.56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2.6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93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劳务费27.69万元、委托业务费10.32万元、工会经费25.01万元、福利费33.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购买复印纸2.45万元,购买复印机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金额2033.0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