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贯彻执行国家、市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承担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2)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
(13)指导各街镇卫生健康工作。
(14)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15)负责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6)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7)组织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领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 11 个职能科室,下辖22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22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共计 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天津市宝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宝坻区职工卫生学校、天津市宝坻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天津市宝坻区急救分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天津市宝坻区中医医院、天津市宝坻区妇产医院、天津市宝坻区中心血站、天津市宝坻区安康医院、天津市宝坻区康复医院、天津市宝坻区结核病防治所、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天津市宝坻区宝平医院、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医院、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医院、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医院、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医院、天津市宝坻区黑狼口医院、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医院,共计21个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56074607.6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0309686.13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系统增加了抗疫相关支出。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59748314.1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6899229.86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我系统基础医疗机构事业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744812.07元,占24.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00000.00元,占1.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10875.00元,占0.01 %;事业收入1163839286.43元,占70.1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37366.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 0.00%;其他收入61315974.65元,占3.70%。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75307986.9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1537973.73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系统增加了抗击新冠疫情的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88542124.92元,占82.88 %;项目支出286765862.01元,占17.12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78580019.3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5999123.61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财政拨付新冠专项资金增加,随之抗击疫情的相关费用也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0588622.1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104034221.57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我系统增加了抗击新冠疫情的相关支出。
(二)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3290634.6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3404.84元,其中:“职业教育”3290634.62元,包括:“中等职业教育”3290634.62元,主要用于:教育机构在职职工、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2662.0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 887258.95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982662.05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82450.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0211.1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80457525.4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 64325607.78元,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3089514.11元,包括:“行政运行”22708715.47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80798.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
“公立医院”28146672.00元,包括:“综合医院”7145365.55元,主要用于:医师规培、援外医疗队、对口帮扶、能力提升及重点学科专项等支出,“中医(民族)医院”2487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诊疗模式、中西医结合科研、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等支出;“妇幼保健医院”5344336.20元,主要用于:新建妇产医院新址工程费用;“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5408270.25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等支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6225116.76元,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机构”350000.00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全科门诊建设经费;“乡镇卫生院”115875116.76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员经费补助及绩效工资支出、乡医队伍建设支出等。
“公共卫生”173140273.89元,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561948.89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及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设备购置支出;“卫生监督机构”8251710.58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人员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妇幼保健机构”241399.46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精神卫生机构”2521000.00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支出;“应急救治机构”6410380.94元,主要用于:急救分中心人员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5594840.08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经费及专用材料等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6915504.14元,主要用于:病媒防治和监测专项服务费等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2513184.66元,主要用于:核酸基地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储备、新冠肺炎专项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等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30305.14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购设备尾款等支出。
“中医药”54178.00元,包括:“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4178.0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及中医诊疗模式等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14272948.99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14272948.99元,主要用于:非农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支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慰问金支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药费支出、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障保险支出、计生家庭奖励扶持及特殊扶持资金支出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951006.80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09996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药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473606.8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药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778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577814.92元,包括:“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577814.92元,主要用于:派驻监所医务人员经费、爱国卫生经费、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经费及网络服务费等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88578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8857800.00元,其中:“重要商品储备”38857800.00元,包括:“应急物资储备”38857800.00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相关物资支出。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74422760.1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47942185.53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增加基层人员工资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52505791.04元,其中:“基本工资” 55728689.7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津贴补贴”11248963.3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奖金”1275618.4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48400.00元,主要用于:食堂支出;
“绩效工资”27894796.6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20518.9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职业年金缴费”3458932.36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76082.91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3140.8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9582.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支出;
“住房公积金”27959876.6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91188.83元,主要用于:时工工资、保险及在职职工带薪休假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01356.90元,其中:
“离休费”1007267.93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退休费”3828719.9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抚恤金”271382.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病故丧葬费及职工家属丧葬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96839.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支出及奖扶特扶人员补助支出;
“医疗费补助”10184850.00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药费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12298.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贴及慰问金 、离退休人员体检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5969822.19元,其中:
“办公费”340572.44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支出;
“印刷费”11013.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用支出;
“咨询费”4000.00元,主要用于:咨询费用支出;
“手续费”66748.33元,主要用于:购支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水费”47249.90元,主要用于:水费支出;
“电费”464205.15元,主要用于:电费支出;
“邮电费”129672.13元,主要用于:电话费支出;
“取暖费”642032.97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取暖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6000.00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支出
“差旅费”280544.82元,主要用于:职工出行费用支出;
“维修(护)费”78298.40元,主要用于:维修支出;
“培训费”45913.00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
“公务招待费”20592.00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支出;
“专用材料费”980334.89元,主要用于:卫生材料支出;
“劳务费”112995.00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督导费及临时性劳务费支出;
“委托业务费”79150.00元,主要用于:律师费等委托业务费支出;
“工会经费”652304.46元,主要用于:提取的工会经费支出;
“福利费”769939.03元,主要用于:食堂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355123.47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公务员人员车补及各单位租车费用支出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2338.95元,主要用于: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80794.25元,主要用于:其他日常办公支出。
3、“资本性支出”145790.0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2049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专用设备购置”1253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元,当年收入30600000.00 元,支出30600000.00元,支出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06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具体情况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0600000.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30600000.00元,其中:
“基础设施建设”1800000.00元,包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800000.00元,主要用于:妇产医院 新址建设相关费用。
“抗疫相关支出”28800000.00元,包括:“其他抗疫相关支出”2880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消杀、隔离点租赁及餐费等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592.00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66404.95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0592.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1808.00元,主要原因是本系统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32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969978.00元,比2019年减少1356856.48元,增降低31.36 %。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文件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减少开支。
天津市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57776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37128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0548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801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907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557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6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8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03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8个,涉及金额90457800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户网站公开。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