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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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1:01


(津宝)文综罚字〔2024〕24号  

当事人天津市宝坻区润动娱乐城(曹洪城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4MA8275Q43C

经营者(负责人等):曹洪城                              

住所(住址等):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劝宝购物广场三楼北区

(违法事实和证据)2024年10月16日10时35分至2024年10月16日10时55分,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柴瑞皓(02001321003)、张楠(02001321005)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天津市宝坻区润动娱乐城(以下称“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经理董艳娇现场配合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设置有名为“大魔术师”的游艺娱乐设备,该设备上贴附的二维码无法进行查验、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审批文件,无法提供。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将相关审批文件送至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并当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拍摄了现场照片和视频,并要求当事人经营者尽快到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接受调查。

    2024年10月29日当事人提交了游艺娱乐设备“大魔术师”的相关审批文件,文件显示游戏内容为“游戏代币只在机器内部循环不会掉落在机器外部”与现场检查的游戏运行情况不符。

    2024年1029日,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4年116上午当事人受委托人曹润林到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接受调查,并向执法人员提交了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主本》复印件、《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其经营者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执法人员依法对曹润林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曹润林承认对游艺游戏设备进行了改变。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2023712日注册成立,位于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劝宝购物广场三楼北区,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曹洪城,主要从事游艺娱乐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等活动。

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

    1、《营业执照(主本)》复印件、《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者曹洪城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证明当事人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并具有从事游艺游戏娱乐场所的合法资质以及当事人经营者曹洪城身份的合法有效。

2、《授权委托书》与曹润林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经营者曹洪城委托曹润林配合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违法经营一事进行调查处理。

3、《现场检查笔录》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场所设置有名为“大魔术师”的游艺娱乐设备。

    4、现场检查照片一证明该场所摆放“魔术大师”游艺娱乐设备,该设备游戏币有外循环。

5、现场检查图片二证明该场所摆放“魔术大师”游艺娱乐设备,该设备游戏币有外循环。

6、当事人提交的“大魔术师”的《游艺游戏设备内容核准单》证明“大魔术师”的核准游戏内容为“游戏代币只在机器内部循环不会掉落在机器外部”与现场检查的游戏运行情况不符。

    (处罚理由和依据)以上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当事人作为具有从事游艺游戏娱乐场所经营资质的企业,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艺游戏设备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参照《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为娱乐场所整体收费模式,涉案机型的违法经营无法计算。

    责令当事人改正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艺游戏设备的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宝坻支行等非税收入代收网点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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