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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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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精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抚工作。发挥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作用,搭建区委区政府联系广大退役军人的桥梁和纽带。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下辖4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天津市宝坻区光荣院

4.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5.天津市宝坻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55.8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4.6657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1.465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01万元。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1030.475749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1031.3012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818.00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74.665749万元,占0.68%;一般公共预算10956.635491万元,占99.3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11031.3012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818.00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38.085491万元,占11.22%;项目支出9792.390258万元,占88.7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031.3012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818.00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5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74.665749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31.3012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818.00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1.465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01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56.63549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892.674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57.62549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935.424509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直达资金增加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9.29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抚恤7770.3万元,包括:死亡抚恤174.3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烈士遗属抚恤支出;伤残抚恤1408.2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因战因公伤残抚恤支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496.3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义务兵优待77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现役军人家庭优待金;光荣院340.12万元,主要用于光荣院职工工资和入院老人经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65.74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职工工资和运行经费;其他优抚支出1415.4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

退役安置1043.6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522.6万元,主要用于 全区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等;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80万元,主要用于军休所安置军队退休人员经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62.6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75.9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随军家属为就业生活补助

其他生活救助21.32万元,包括: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1.3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特殊人员困难生活补助。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811.38549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563.63308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局机关职工工资及运行经费,非预算单位安置退役人员经费;拥军优属1060.7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双拥经费支出;事业运行156.972402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0 万元,主要用于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经费、积案化解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 万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 万元,主要用于8023部队退役人和特殊人员医疗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199.0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42.75万元,主要原因保险上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3.01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58.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事业单位医疗30.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3.21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优抚对象医疗106万元,包括: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6万元,主要用于1-6级残疾军人保险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8.08549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36.68549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保险上调。其中:

人员经费1051.58549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261.845491万元、津贴补贴111.5万元、绩效工资167.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5万元、住房公积金230.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3万元、奖金3.76万元。

公用经费1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01万元、水费3.6万元、电费11.5万元、邮电费5.8万元、取暖费23.87万元、物业管理费9.72万元、差旅费8.7万元、维修费1.6万元、租赁费28.3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5.32万元、福利费14.33万元、公车运行经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4.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0.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1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经费63.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08万元、差旅费7.3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25.5万元、工会经费4.67万元、福利费5.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运转类其他公用支出11.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金额9518.55025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3.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4.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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