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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宝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宝坻区税务局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57000000/index.jsp)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宝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西侧,邮编:301800,电话:022-29241159,传真:022-2924115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以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宗旨,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为主线,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努力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47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35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关注关切、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平台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工作任务,对2019年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具体任务牵头落实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充实工作人员,安排2名AB岗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为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工作制度。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修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涉税舆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先审核、后发布”的规定,制定对外信息公开审批表,实行门户网站信息保密审查登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网站建设管理持续强化。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网站日常监测持续加强,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网站情况定期进行排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持续加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开展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公开时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
(三)注重协调联动,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加强政策解读实效。牢牢把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要求,围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税收重点工作,进行生动化、通俗化解读,让纳税人、缴费人听得懂、好理解,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可读性。
全方位做好舆情回应。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组建舆情监测队伍,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对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处置。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问责制度,对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四)强化培训和评估,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持续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了解网站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问题等等,组织网站管理人员定期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持续强化考评激励机制。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督促落实。考评中注重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122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100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374 |
行政强制 |
6 |
0 |
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4363467 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 |
法律服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
(二)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公开的意识不强;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二是载体建设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是通过外网网站发布,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缺乏互动交流功能,对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
2020年,宝坻区税务局将围绕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对于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要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使政策执行更加透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政策解读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及时发出权威声音。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
(三)做好网站规范管理,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主动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格局新变化,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互动性、时效性为导向,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网站管理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监测,提高网站监管水平。同时,加强政务热线电话管理,完善向宝坻区政务微博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与区电视台、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对税收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回应。
(四)加强培训和评估,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围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领域,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舆情监测队伍能力和水平,充实专业化队伍。抓好台账、报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政务公开的创新实践
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和调研,持续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问题和典型案例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实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