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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5-14 10:10

天津市宝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天津市宝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天津市宝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津政发〔2023〕2号)要求,2023年2月,我区印发了《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宝坻政发〔2023〕2号),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天津市宝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32个部门组成,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7个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细化了各工作组的职责分工。各街镇园区也相应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旨在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经济形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全区1千余名普查“两员”坚持不懈、努力奋战,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清查结束后,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在普查登记阶段,宝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宝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组织普查“两员”进行现场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客观反映我区经济发展形势,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宝坻篇章贡献统计力量。

三、科学规范实施

宝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在普查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普查方案,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对我区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采取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或者企业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入户登记时严格执行普查登记流程和入户注意事项,切实将实事求是和依法普查落实到普查各阶段工作,确保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同时加强普查舆情风险监测应对,严肃查处各类普查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依规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始终坚持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生命线的基本原则,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全区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组建专业普查队伍,精准施策,积极组织培训,有的放矢开展审核。同时宝坻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及时印发《天津市宝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实施办法》,对于街镇级自查及区级抽查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在完成市经济普查办公室部署的区级质量抽查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开展了自选动作,将区级质量抽查工作扩大至全区各街镇园区,实现了全覆盖质量抽查。我区始终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的方式,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总体来看,宝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和天津市实施方案,组织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真实反映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我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408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39.3%,从业人员198405人,增长23.1%;个体经营户21237个,增长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