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我区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宝坻区统计局决定开展2024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双随机执法检查: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套表”单位(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中抽取。
二、检查方式
通过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现场抽取24家“一套表”单位(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工业企业: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以下简称“应交增值税”)“电力”指标。
(二)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023年度“商品销售额”“本年折旧”“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以下简称“应付职工薪酬”)指标。
(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2023年度“营业额”“本年折旧”“应付职工薪酬”指标。
(四)建筑业企业:2023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应交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指标。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2023年度“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
(六)服务业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应交增值税”指标。
(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2023年1月—12月“本年完成投资”指标。
涉及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部分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检查2023年度“研究开发人员合计”和“研究开发费用合计”指标。
四、检查时间
2024年8月至10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区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分管法治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合法规科负责人担任,相关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为成员。综合法规科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如遇客观原因,原定计划时间安排可以作适当调整,并提前告知有关单位。
(二)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循统计法律法规和抽查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执法工作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样式,要严格按照事先拟定的检查方案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现象。统计执法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被检查单位财物和接受宴请,不得参加任何影响执法公务的活动。
(三)强化普法宣传。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信用宣讲的常态化,不断加强执法检查普法,扩大统计普法的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执宣结合”的方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信用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统计法治观念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让企业明晰法律法规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工作。
宝坻区统计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