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坻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公众评议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行政接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统一战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安全防护、网评员队伍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机关经费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统计信息化建设和专职统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工作。负责我区各单位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法规科(统计执法科)
负责搜集、整理、汇总并按月公布全区主要统计数据,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编印《宝坻统计月报》;负责年度数据整理和统计年鉴编辑工作;撰写年度统计公报。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城镇化监测。负责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投入产出调查、金融业统计调查工作。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监测全区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测、检查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负责全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统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以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及其他法律性事务。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三、社会经济科(农业科、能源科)
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基本情况和农业生产统计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普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农业普查和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负责农业增加值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研发、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能源、资源、环境等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承担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任务。承担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任务,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工作。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统计相关工作。开展并不断完善新兴产业统计。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任务。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测、检查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
其他信息
负责人:常怀生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16号
邮政编码:301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夏季)
8:30-12:00 13: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22-29242875
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
普查中心
负责人:王若楠
根据全国各项普查条例,承担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实施,根据天津市普查任务要求,结合宝坻实际制定各项普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规划设计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基本单位统计调查;负责全区各种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的数据汇总,并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检验评估;负责普查、专项调查资料的整理和开发,进行课题研究和统计分析,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负责指导基层进行各种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并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区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