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号:宝水罚字[2022]052302号
被处罚人:天津依俊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住址: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东马庄北侧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电话:022-29206060
经2022年4月14日查实,天津依俊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宝坻区天津依俊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因未经批准取水或者未按批准条件取水的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对天津依俊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
请天津依俊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于2022年6月15日前到中国农业银行宝坻支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