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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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2-06 10:50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的水资源调度。参与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工作,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相关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监测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节水工作有关标准在本区域内的推广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水文监测相关工作。

(八)负责区属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推动河长制全面见效,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区管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及监测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本区水库移民工作。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区管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区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按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参与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九)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职能转变

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上级应急指挥机关指令。

(2)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按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生态环境局的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工作。

3.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区管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辖4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

2.天津市宝坻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3.天津市宝坻区水文资源服务站;

4.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5.天津市宝坻区水政监察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97.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949.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2002.8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1794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97.5万元、农林水支出43975.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744.48万元、其他支出22355.5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229.65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7949.88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17949.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820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其中:上年结转结余72002.86万元,占61.05%;一般公共预算35997.36万元,占30.52%;政府性基金预算9949.65万元,占8.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117949.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820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972.94万元,占8.45%;项目支出107976.94万元,占91.5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7949.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820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97.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949.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72002.86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7949.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820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支出包括: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12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97.5万元、农林水支出43975.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744.48万元、其他支出22355.5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229.6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52.4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2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项目。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8.2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退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36.9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24.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12.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退役安置192.84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192.8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保险工资等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417.7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2.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在职人员转退休,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1.25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368.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7.86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143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43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438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3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项目。

4.农林水支出40285.0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65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2025年度减少了部分农林水项目支出,其中:

农业农村支出18400万元,包括农村社会事业18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项目支出。

水利支出21595.0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917.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行政人员经费;水利行业业务管理7875.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支出;水利工程建设5545.3万元,主要用于潮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南水北调引江供水工程等项目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5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6600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农村供水33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90万元,包括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81.81577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081.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国债项目,其中: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4081.82万元,包括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4081.82万元,主要用于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黄庄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等项目。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72.9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26.8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缩减支出 。其中:

人员经费901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55.7万元,津贴补贴1013.03万元,奖金99.5万元,绩效工资1894.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4.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2.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9.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40.18万元,住房公积金228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84万元,其中离休费18.64万元,退休费427.89万元,生活补助28.76万元,奖励金0.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36万元。

公用经费95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0.56万元;印刷费8万元;手续费3.08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36万元;取暖费47.12万元;物业管理费27.34万元;差旅费35.5万元;维修(护)费5.5万元;租赁费58.23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79.12万元;工会经费123.97万元;福利费165.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其他交通费2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6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36.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开展和完成工作职责时秉承厉行节俭原则。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开展和完成工作职责时秉承厉行节俭原则压减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开展和完成工作职责时秉承厉行节俭原则压减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547.4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7327.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多了政府基金预算项目。

(二)具体情况。

1.城乡社会支出65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85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城乡社会支出政府基金预算项目,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59.5万元,包括: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659.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2.农林水支出364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989.4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上年结转,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640万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3632万元,主要用于在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移民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水库移民的补助。

3.其他支出22355.5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70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结转资金使用增多,结转变少,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355.59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355.59万元,主要用于宝坻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宝坻区市政给水工程等。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662.6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6662.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债项目,其中: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6662.66万元,包括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支出36662.66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国债项目支出。

5.债务付息支出7229.6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7229.6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务付息项目,其中: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7229.65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7229.65万元,主要请用于还本付息项目。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6.15万元,包括办公费31万元;手续费0.58万元;水费3.0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23万元;取暖费11.65万元;物业管理费27.34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租赁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12.64万元;工会经费9.28万元;福利费13.03万元,其他交通费2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83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29.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271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7229.65万元,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88万元,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66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工作需要防洪除涝抢险和防汛抗旱检查及区域内河道、提防、闸涵泵站维修维护管理用车3辆、工程巡查用车4辆、业务用车2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3个,涉及预算金额128375.9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和“机关运行经费”作为专业性名词各单位必须公开。除此之外,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说明中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