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区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的水资源调度。参与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工作,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相关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监测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节水工作有关标准在本区域内的推广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水文监测相关工作。
(八)负责区属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推动河长制全面见效,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九)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区管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及监测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本区水库移民工作。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区管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区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按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参与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九)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职能转变
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上级应急指挥机关指令。
(2)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按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生态环境局的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工作。
3.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区管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909.4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659.0262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9.5万元、农林水支出40114.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659.526279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60576.5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60576.50627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2383.016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债项目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0659.026279万元,占34.10%;一般公共预算39909.48万元,占65.88%;政府性基金预算8万元,占 0.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60576.50627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2383.016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债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047.88万元,占1.73%;项目支出59528.626279万元,占98.2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0526.50627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2333.016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债项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90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0659.026279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526.50627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2333.016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债项目。支出包括: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9.5万元、农林水支出40064.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659.526279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93.4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81.2957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0301.705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债项目 。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4.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87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本级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43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本级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49.1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有所调整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11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41.25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本级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7.86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本级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农林水支出”40056.0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21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农业项目,其中:
“农业农村”38849万元,包括:“农村社会事业”3884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项目资金;
“水利”917.0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917.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农村综合改革”290万元,包括:“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81.81577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081.8157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了部分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4081.815779万元,包括:“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4081.815779万元,主要用于 蓄滞洪区等项目的征迁补偿;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7.8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3.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基本工资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85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8.55万元,津贴补贴179.59万元,奖金9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0.91万元,住房公积金20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63万元,其中离休费18.64万元,退休费38.66万元,生活补助16.0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6万元。
公用经费19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万元;手续费0.58万元;水费3.0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23万元;取暖费11.65万元;物业管理费27.34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租赁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12.64万元;工会经费9.28万元;福利费13.03万元,其他交通费2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变动。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与2025年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开展和完成工作职责时秉承厉行节俭原则压减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45.210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2031.31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方面的支出 。
(二)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65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554.4万元,主要原因是 资金性质发生变化,本年度资金大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59.5万元,包括:“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65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方面项目支出 ;
2.“农林水支出”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 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8万元,包括:“移民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移民补助;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577.710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5577.7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了部分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其中: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577.7105万元,包括:“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15577.7105万元,主要用于 蓄滞洪区等项目的征迁补偿。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6.15万元,包括办公费31万元;手续费0.58万元;水费3.0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23万元;取暖费11.65万元;物业管理费27.34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3.5万元;租赁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12.64万元;工会经费9.28万元;福利费13.03万元,其他交通费2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办公经费1万元,用于购买复印纸。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金额59528.62627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