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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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2-08 09:20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征地拆迁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区级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节水排涝设备管理、水利物资管理、农田基本建设以及水利建设引进、推广;负责指导、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科研、新科技开发应用工作;组织有关水务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工程。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内设4个职能科室;下辖 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3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5889.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03万元、农林水支出13133.08万元、其他支出28055.59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41422.0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1422.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8723.3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5889.95万元,占86.64%;一般公共预算5532.11万元,占13.36%;政府性基金预算0 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2024年支出预算41422.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8723.3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14.48万元,占4.14%;项目支出39710.58万元,占95.8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41422.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00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3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35889.95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1422.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8505.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03万元、农林水支出13133.08万元、其他支出28055.5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15.9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958.3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2.3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4.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71.0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1.03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71.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3. “农林水支出”12482.5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21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其中:

“水利”12010.72万元,包括“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499.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341.64万元,公用经费136.45万元,单位自聘人员经费19.65万元,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98万元。

“水利工程建设 ”9883万元,主要用于潮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78万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119万元,新安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920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2866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1000万元,南水北调引江供水工程1800万元,中型灌区节水改造1000万元。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2元。

“防汛”61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抢险设备物资50万元,宝坻区2024年应急度汛维修项目400万元,宝坻区2024年应急预防性试验及不合格项目处理100万元,2023年水利救灾资金46万元,水利救灾资金20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471.85万元,包括“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471.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转项目471.85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1.4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74.6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157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1.25万元,津贴补贴162.57万元,绩效工资365.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4.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21万元,住房公积金3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55万元,其中退休费71.69万元,生活补助1.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6万元。

公用经费13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04万元,咨询费4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4.18万元,差旅费8万元,公务招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2.48万元,工会经费16.78万元,福利费22.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13.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预算持平。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706.1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4657.2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农林水支出”650.5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50.5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上年结转,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650.52万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650.52万元,主要用于在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

2. “其他支出”28055.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40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性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上年结转,其中: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8055.58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8055.58万元,主要用于宝坻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等。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4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宝坻区2024年应急度汛维修项目400万元,宝坻区2024年应急预防性试验及不合格项目处理100万元,2023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100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2元,水利救灾资金20万元,新安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920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2866万元,南水北调引江供水工程1800万元,中型灌区节水改造1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工程巡查用车4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金额3820.6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