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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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7-25 00:00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内外贸、招商和合作交流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本区内外贸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内外贸、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提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促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商贸新型业态的发展;促进大型批发市场、商贸项目、商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社区商业等规范发展,强化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市场协调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品牌创建工作,保护、推广中华老字号、津门老字号;负责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指导开展提升商业服务质量活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备案工作;负责流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三)承担牵头负责促进全区服务型总部型企业发展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五)指导、规范和管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及煤炭、租赁、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相关行业,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电子商务和商务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商会、协会、学会的工作。

    (六)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典当、拍卖、成品油、汽车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协调区供销社、京东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烟草专卖局、中石化宝坻公司、中石油宝坻公司等部门工作,搞好督办、协调、检查和服务。

    (八)负责组织、策划本区在境内外举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推介工作;组织、参与国内、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境内外投资者的投资咨询。

    (九)接受项目单位委托,协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资料搜集、整理以及实地考察工作;负责与境内外有关政府组织、企业、个人签订委托、代理招商关系,开展招商活动;负责建立境内外招商引资分支机构,并做好招商引资机构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

    (十)负责利用外资、内资等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全区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的督察考核;负责跨区域经济的联系和组织协调、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和促进横向经济联合与交流工作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职能,为本区吸引资金、引进人才、开拓市场。

    (十一)指导、协调各街镇、各委办局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工作,组织推动各单位组建横向联合企业;组织推动本区与外埠市县之间的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区政府代表团出访外地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及商谈合作事宜的准备工作。

    (十二)组织、推动、落实我市确定由本区承担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投资信息资源搜集与汇总,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和资料整理,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和更新,区内各有关单位招商人员的培训,招商政策的研究。

    (十三)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贸易、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资格、加工贸易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国际服务贸易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会展业。

    (十四)指导协调对外贸易促进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组织协调本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负责涉及全区与世贸组织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六)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审核外经企业经营权,审核管理全区境内外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承包合同、劳务合作等业务的管理,指导境外投资工作;负责全区对国外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委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定编6名。其中:主任1名,工勤4名。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组织会议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商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提案建议、信访接待、机要、保密、印鉴、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内的工作协调;指导协调全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场建管科

定编2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市场运行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定实施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国家和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酒类经营企业备案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备案工作;负责成品油、典当、拍卖、汽车流通等特殊行业的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和规范直销网点;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牵头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及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负责商贸服务业品牌创建工作,保护、推广中华老字号、津门老字号;协调指导商业中心、商业街、大中型商贸服务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系统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商贸流通科

定编2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商品市场、城乡便民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培育和发展城乡市场体系;协调推进社区商业发展,加强社区商业中心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全区重大商贸活动,组织推动“假日经济”发展;指导规范住宿餐饮、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行业,并做好分析统计工作;牵头负责指导开展提升商业服务质量活动;指导、监督、检查全区规模以上餐饮、零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商贸服务领域突发事件及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商科

定编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负责制订全区商贸服务业招商发展规划,编制招商年度计划和项目储备,建立和管理项目信息库;负责对外招商和项目的谈判工作,促进重点项目的落实并进行跟踪服务;协调指导街镇、园区及相关部门为楼宇和总部型经济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全区楼宇和总部型经济企业统计、分析、考核和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相关奖励政策;负责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及宣传推介工作;负责组织、策划招商引资活动及项目的跟踪、协调和督办工作;建立和管理项目信息库;负责招商顾问、老乡联络联系工作;负责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合作发展科

定编2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贯彻执行全区有关加快国内合作交流战略、方针和部署工作;负责提供合作交流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区域间横向经济协作工作;负责以政府名义组团参加各类经贸洽谈和商品交易展销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我区承担的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国内招商引资指标的分解、统计分析和全区国内招商引资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市合作交流办工作;负责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外资科

定编2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区外资合同额、实际利用外资额任务指标下达、统计、上报、考核;收集提供投资项目信息;负责服务外包行业统计和监测分析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区会展业;负责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外贸科 

定编2名。其中:科长1名。

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贸易、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资格、加工贸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外贸出口值的任务指标下达、统计、上报、考核;指导和组织区外经贸企业协会工作,负责协调联系海关、商检工作;审核外经企业经营权,审核管理全区境外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承包合同、劳务合作等业务的管理,指导境外投资工作;负责全区对国外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商务委机关编制总数24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事业编制4名。行政编制中,含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7正1副。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地区商务委员会内设 7 个职能处室,下辖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21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22.6  万元,占 84.36 %;其他收入  6  万元,占 0.28  %。

二、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21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22  万元,占  38.04  %;项目支出  346.3  万元,占  16.03  %。

三、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16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行政运行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外经贸发展等项目的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82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483.8  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 102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144.3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补贴;奖金 65.9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5.1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6.5 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的工资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1万元。其中:退休费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抚恤金16.3万元,退休职工薛广武的抚恤金;生活补助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的家属医药费;住房公积金127.6万元,主要用于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和上下班交通补贴。

3.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0.1 万元, 其中:办公费6.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印刷费0.4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宣传宝坻的刊物;手续费0.1万元,主要用于银行购买的支票和汇款等手续费;水费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正常用水;电费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正常用电;邮电费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信件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等;差旅费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维修费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修费用;培训费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国内贸易的培训;公务接待费3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劳务费4.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工会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体检和食堂的日常开销;其他交通费2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公车补助;税金及附加费用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宣传折页制作费、购买劳动合同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用于单位办公设备购置的支出。

五、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42.10万元,由于我单位是新合并的单位,所以没有上年同期对比数。

六、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5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58 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共有车辆  5 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委员会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