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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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
来源: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5:05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坻区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围绕公众关注热点,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下称:宝坻政务网)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132条(其中行政处罚69条),利用“生态宝坻”微信公众号及微博账号,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深化新媒体政务功能,切实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形成“政务网+新媒体”公开矩阵,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

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申请人类别全部为公民,所申请信息全部同意公开或同意部分公开,回复质量与效率均得到信访人一致认可。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对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以下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法规类文件数量少,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

作: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

性。

(二)规范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坚决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等现象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