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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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市顺和堂家具有限公司)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0-30 10:50

津宝环罚〔2024〕039号

天津市顺和堂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石辛庄村村委会斜对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5K41084

法定代表人:牛国胜

你单位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2024年9月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发现你单位厂区西南侧建有一座房间,现场负责人表示该房间为调漆间,该房间内存有NC哑光清面漆、NC透明底漆、NC亮光清面漆,部分NC哑光清面漆桶、NC透明底漆桶、NC亮光清面漆桶处于敞开状态,现场能闻到明显异味,现场发现该房间内存在调漆痕迹,该房间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你单位现场提供了硝基哑光清漆(五分光)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023TJ0051,VOC含量为307g/L)、硝基透明底漆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023TJ0050)VOC含量为281g/L,质量占比大于10%。2024年9月5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调查询问,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认了以下事实:1.你单位厂区西南侧建设的房间为你单位的调漆间;2.你单位在该调漆间内进行过调漆作业;3.你单位调漆间内存有的NC哑光清面漆、NC透明底漆、NC亮光清面漆为油性漆:4.你单位调漆间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规定:V0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0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0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综上,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你单位近两年因环保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情况但与此案不是同一案由。我局:拟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我局于2024年10月10日以《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宝环事告字〔2024〕039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我局于2024年10月16日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件,你单位于当日签收,你单位逾期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以上事实,有《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宝环事告字〔2024〕039号)及《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为凭。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处罚款贰万元整。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并缴至指定银行。

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宝坻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

你单位自觉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满3个月,且经我局复查认定你单位完成上述违法行为整改工作后,你单位可注册、登录“信用中国(天津)”网站(https://credit.fzgg.tj.gov.cn/)企业信息查询页面自助办理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我局地址:   建设路159号        邮政编码:  301800    

联 系 人:     王泽宇           电    话:022-29230747                                   

2024年10月28日

注:此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归档,一份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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