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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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7-15 17:23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宝坻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重点开展了区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6个方面的工作,同时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2023年,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区人大预算决议,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大财政调控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基本情况

(一)区级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宝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298455万元、支出总量118284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15606万元(主要为项目结转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047792万元、支出总量250822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539570万元(主要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1631万元,当年调出资金160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2万元。    

(二)区级政府债务收支情况

经市财政局核定宝坻区2023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627800万元,截至2023年末,宝坻区政府债务余额5623270万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券资金606920万元,专项政府债券资金5016350万元。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965100万元,已拨付资金1928118.40万元,拨付进度为98.12%,未拨付资金36981.60万元。

二、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财政部门在统筹预算执行、压减非刚性支出,筹措保障资金、兜牢“三保”底线,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出台了《宝坻区部门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宝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宝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财政资金管理文件,对进一步加强财政资产监管和保证资金安全提供了制度依据,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11013.08万元。2023年,区财政部门将11013.08万元预备费用于国企注册资金、煤改电工程建设补贴和城市道路清洁扫保服务等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事项。二是未及时收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1万元。2023年未按规定将1251万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在8月底前收缴入库。

(二)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未使用,涉及资金532560.5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累计未拨付2021年和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32560.54万元,其中:2021年债券资金未拨付409050万元、2022年债券资金未拨付123510.54万元。

(三)教育专户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

一是专户管理的教育资金未编制收支预算,造成2180.12万元资金未安排使用。二是未按规定使用财政教育收费专户资金3367.37万元。2023年区财政使用财政教育收费专户往来款资金3367.37万元,用于经济薄弱村全民建设示范项目、土地和拆迁补偿等。

(四)延伸审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违规发放3名残疾人居家托养补贴资金0.72万元。二是多支付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资金0.16万元。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4个区级部门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注重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发现在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预算、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

一是1个单位利息收入3.3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1个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个别支出存在账表不符的问题

(二)预算支出不规范

一是1个单位的3个“园区运营服务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资金6643.14万元。二是2个单位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使用,涉及金额92.29万元。三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资金,涉及金额9.45万元。四是3个单位差旅费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1.62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支出进度。2023年11月至12月,以预存方式缴纳机关电话费0.75万元。

(三)绩效管理不到位

一是1个单位的“清产核资委托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二是1个单位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不完善。

(四)资产管理不完善

一是1个单位出资人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1个所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及时登记变更,涉及金额89483.34万元。二是1个单位对外借款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3000元。三是1个单位公务用车闲置、资产登记不及时、固定资产未进行清查盘点超租赁合同范围使用办公用房。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1.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扩大中小学教育资源奖补资金执行率低,涉及资金405万元。二是部分中小学体育场地投入使用后未转作资产管理,涉及资金164.49万元。三是1所小学教学楼加固改造完成后未使用。四是校际网络视频同步教学系统使用率偏低。

2.制度建立与执行方面存在问题。一是未及时制定宝坻区骨干教师认定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培养期内1名“津门三杰”人才调离原工作岗位未履行相关终止培养手续。

3.义务教育配置方面存在问题。一是1所小学在校生规模超标。二是部分中小学班级人数超标。三是部分学校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人数不达标。四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人数不足。

4.部分中小学体育场地提升改造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二)宝坻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情况

一是违规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0.45万元。二是违规发放职业培训补贴0.35万元。三是超两年未拨付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费补贴,涉及金额20万元。

(三)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多发补助及慰问金(品)22.78万元。二是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生活费补助资金和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9.14万元。三是承租房屋的租金有失公允。四是房屋租赁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五是7家街镇的退役军人社会保险补贴、八一慰问金等项目结余资金1.35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六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461.3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七是为非预算单位编列预算并拨款53万元。

2.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合同支付培训款22.36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支付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期间个人生活补助4.22万元。三是未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考核体系和承训机构评估制度。四是未按规定对2家培训机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五是未按规定对10家培训机构建立信息黄页。六是未按规定履行培训信息公开流程。

3.优抚安置对象底数及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一是优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二是“政策进军营”政策未落实到位。

五、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3年,区审计部门共完成7个单位10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个单位2名领导干部同时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共查出违法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55个,涉及金额12899.35万元,向区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件。

(一)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2个单位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38.73万元。二是4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资金,涉及金额3.74万元。三是1个单位养老托育机构房租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1.67万元。四是1个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缴纳安康保险,涉及金额1.66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履行纳税义务,涉及金额406.2万元,此问题已移送区税务局。六是1个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0.64万元。

(二)财务收支核算方面

一是1个单位往来款核算不规范、鱼池承包费收入未及时入账、大额使用现金进行支付、决算报表和账面数据不一致,涉及金额1441.45万元。二是1个单位往来款核算收支,涉及金额9990.96万元。三是1个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23.81万元。四是1个单位以预存方式缴纳电话费,涉及金额2.8万元。五是1个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涉及金额9.28万元。六是1个单位的2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三)内部管理决策方面

一是1个单位应收未收费用17.90随意调节售价造成资金损失2.29万元,上述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二是4个单位内控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05.15万元。三是3个单位差旅费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9.46万元。四是5个单位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五是2个单位人员聘用和租车审核不严。六是1个单位相同评估标准两项补贴评估结果不一致。七是1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但全额支付合同款。八是1个单位未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九是2个单位内审工作不到位。十是1个单位网络安全制度建立和执行不到位。十一是1个单位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1个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涉及金额5.3万元,此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二是1个单位美丽村庄项目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个别村党群服务中心工程结算不实,涉及资金1.57万元。三是1个单位体检中心维修升级改造工程增项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涉及金额10.06万元。四是5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96.68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对1个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河道坑塘水环境管护不到位。二是1个村未完成水源转换。三是林木巡视检查不到位。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两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多支付土地流转费、工程款、储备林管护等费用,涉及金额161.06万元。二是违规收取企业供水管网接入费用,涉及金额20.21万元。三是转供电环节加价收取电费,涉及金额4.49万元。四是超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涉及金额1.8万元。五是污水处理费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8万元。六是企业污水处理费、企业优惠电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5.99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将固定资产当成低值易耗品管理,造成公司利润不实。二是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计提坏账准备,涉及金额154.29万元。

(三)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一是差旅费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73万元。二是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三是大额使用现金进行支付。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宝坻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部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涉及金额41.86万元。二是工程结算推进缓慢,工程结算不实,涉及金额40.91万元。三是多支付健身器材工程款4.08万元。四是项目管理公司履职尽责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同时,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问题整改,推动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主管部门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八、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预算约束,持续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绩效监控和绩效管理监督问责,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加大资金拨付全链条监督管理力度,把好项目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关,对发现的监督管理薄弱环节要研究解决措施加以强化,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区工作举措,统筹推进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精准落实国家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支持导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政策转化效率效能,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

(三)抓好增收节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各类存量沉淀资金的盘活使用力度,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持续压减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防范经济风险。立足我区实际,加强债务管理,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管好用好政府债券,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发挥实效,实现专项债券预期效益。

(四)加强贯通协同,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健全审计与检察、财政、统计、工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各方成果有效运用。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形成审计工作闭环。促进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深化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将审计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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