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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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征收土地预公告(宝坻区征告字〔2025〕42号)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16:16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5〕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宝平街道歇马台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嘉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西环路改建工程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宝审批备〔2017〕866号,拟征收土地用于西环路改建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宝平街道歇马台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1.878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3月21日,由宝平街道办事处、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市嘉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6日至3月20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宝坻区政融街  邮编:301800 联系人:崔立森     联系电话:022-29998061)

                                 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