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5〕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新安镇李家口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蓟运河宝坻九王庄大桥至后鲁沽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发改农经〔2019〕50号,拟征收土地用于蓟运河宝坻九王庄大桥至后鲁沽段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新安镇李家口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56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3月17日,由新安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28日至3月14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宝坻区政融街 邮编:301800 联系人:崔立森
联系电话:022-29998061)
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