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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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5〕01号)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09:26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5〕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潮阳街道甘泉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正在报批的宝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天津市宝坻区15-10单元(京滨京唐城际宝坻南站片区部分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城市道路用地、防护绿地,为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收购整理地块。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甘泉村(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的土地,面积约3.935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5年2月11日,由潮阳街道办事处、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1日至2月10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宝坻区政融街  邮编:301800 联系人:阎梓凤  联系电话:022-29998061)

                                 宝坻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