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处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等。
(2)承担本辖区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3)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本辖区土地、水资源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4)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5)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除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指导监督本辖区土地储备工作,组织核审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6)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价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7)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本辖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落实本辖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审查报批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用地预审工作。
(8)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落实“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组织编制、指导并实施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完成市局下达的规划编制任务,落实市域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合编制专项规划。配合做好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合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负责审查、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9)开展本辖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10)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本辖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12)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负责本辖区耕地数量、复垦土地地块质量及生态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承担本辖区职责范围内占补平衡统筹管理。
(13)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动本辖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14)负责落实天津市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15)负责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6)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7)负责本辖区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18)严格执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查处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等违法案件。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
(19)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20)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地面沉降的防治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辖4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本级
2. 天津市宝坻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3.天津市宝坻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
4. 天津市宝坻区村镇建设开发服务中心
5.天津市宝坻区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宝坻支队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4.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4884.91万元。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4884.9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1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结余的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4.38万元,占1.32%;一般公共预算4820.53万元,占98.68%;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2022年支出预4884.9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1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结余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825.93万元,占78.32%;项目支出1058.98万元,占21.6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884.9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1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结余的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0.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4.3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84.9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1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结余的减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4.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4.9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350.0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3.30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8.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4.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55.2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5.2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0.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112.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2.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386.3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356.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4336.3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064.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公积金、住房补贴、退役士兵工资、购买规划基层所交通服务等支出;“事业运行”2570.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公积金、住房补贴、单位自聘人员工资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701万元,主要用于双随机、一公开40万元、土地出让价格评估服务费200万元、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费用100万元、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调查工作经费136万元、土地转(出)让合同缴纳印花税100万元、标定地价更新经费5万元、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测绘费100万元、《天津市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涉及津围公路等道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及设计费用20万元;“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大厅专项经费。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3825.9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72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336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2.52万元、津贴补贴352.49万元、奖金11.04万元、绩效工资628.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8.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4.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42万元、住房公积金812.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9.63万元、退休费24.72万元、生活补助4.99万元、奖励金0.1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7万元。
公用经费45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9.88万元、水费10.10万元、电费20.20万元、邮电费24.70万元、取暖费32万元、物业管理费69万元、差旅费4.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4.3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1.78万元、工会经费41.65万元、福利费5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0万元、其他交通费28.22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2021年预算保持一致。具体情况: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4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2021年预算保持一致。
二、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3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0.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2021年预算保持一致。
2022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1.25万元,包括办公费119.88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24.70万元、差旅费4.7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52.25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0.3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0万元、其他费用36.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6万元。主要项目是:土地出让价格评估项目200万元、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100万元、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调查项目136万元、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测绘项目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车牌号津J76069轿车一辆、津KK0309轿车一辆、津KK8010轿车一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金额892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