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地名城建档案、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城乡规划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城乡规划、测绘、地名、城建档案、市政基础设施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内设14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有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2863.3 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 1213.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727.4 万元,占 95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8.8 万元,占 0.6 %。
二、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2863.3 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 1213.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22.2 元,占 50 %;项目支出 754.1 万元,占 26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524.9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6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117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17 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117 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1407.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65.4 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四、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140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970.1 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 193.8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94.1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作性津贴及生活性补贴
“奖金”3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 233.1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33.9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各项保险缴费:
“其它工资福利支出” 191.4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未休年休假补贴及公务员绩效考评奖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8.5 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 266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退休费” 51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应由财政负担的补助
“生活补助” 0.7 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8 万元,主要用于:取暖费、老干部生活护理费和挂职干部生活补助等
3 、“商品和服务支出” 85.5 万元,其中:
“办公费” 17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购买日常办公用品;
“印刷费”4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订阅各种报刊费用;
“水费” 1.6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部门水费;
“电费” 19.6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用电开支;
“邮电费” 7.8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电话费;
“差旅费” 0.9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出差费用;
“维修(护)费” 3.8 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粉刷修缮、日常电器维修等;
“培训费” 4.1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专业技能培训购买教材及聘请讲师支出;
“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接待费用;
“劳务费” 1.4 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专家评审所付费用;
“福利费” 20.3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计提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 0.9 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去区外开会报销过路费及餐补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绿化养护费、垃圾清运费。
4、“其他资本性支出”3.9 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 3.9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及气象一体机等办公设备。
五、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89.4万元,比2016年减少32.5万元,降低 2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开支,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
六、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当年收入 1317.3 万元,支出总计 637.1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6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637.1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65.1 万元,其中: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637.1 万元,主要用于:各类规划编制设计费,具体项目包括:
1、规划沙盘及装饰增项费22.76万元
2、宝坻新城示范小城镇项目(一期)18.9万元
3、购买宝坻新城现势地形图费用59.5万元
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及相关项目经费349.28万元
5、文化中心规划及博物馆建筑设计经费40万元
6、村庄规划编制经费67.5万元
7、京津新城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城市设计经费79.2万元
七、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788.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784.5 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账面保有车辆3辆,实际保有车辆 0 辆,车辆已全部上缴车改办。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关于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规划局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