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服务本辖区发展。
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区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开垦、复垦)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负责组织开展我区土地调查、统计、登记、发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地籍档案管理、建设用地证后监管、土地测绘、地价管理、土地权属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本辖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报、分解、执行、统计及建设用地备案工作、拟定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用地转用征收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负责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负责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区政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审查报批及事务性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及临时用地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供地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取土审批工作。
5、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国有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负责土地的收购、整理、储备、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编制,地价确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签订的后期管理以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6、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使用费;负责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三级)备案工作。
7、负责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教、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各类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处理有关信访、投诉和举报工作。
9、负责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共享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调查处理具体事务性工作等。
10、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部门本级,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
三、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部门内设 6 个职能处室, 4 个中心。年末实有人员 145 人,其中:行政人员 17 人,事业人员128 人。
第二部分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10838.7 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6816.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0.1万元,占 90.51 %; 调整以前年度资金结转662.6万元,占 9.72%;其他收入减少15.9万元,占-0.23%。
二、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9900.8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 59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1.6万元,占 4.08 %;项目支出5676.5万元,占 95.92 %。
三、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609.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677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9609.9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770万元,其中: “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 368.6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国土整治”2136.6万元,用于支付18个土地整治项目尾款及印花税专项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264.8万元,用于偿还天津南环铁路及西青开垦征地事务中心耕地开垦资金专项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98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2203.8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 47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工资支出;
“津贴补贴” 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津贴补贴支出;
“绩效工资” 65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工资内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职业年金缴费” 14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除以上保险缴费以外的必要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如医疗、工伤、生育等;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带薪年假、防暑降温费用、值班费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63万元,其中:
“退休费”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除社保支付退休费外的退休工资支出;
“住房公积金”58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采暖补贴”22.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项内的采暖补贴支出。
“物业服务补贴”3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项内的物业服务补贴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职工通讯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扶贫驻村干部生活补助费和职工家属的丧葬补助费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 185.3万元,其中:
“办公费” 30.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支出。
“水费”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污水处理费的支出。
“电费”3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用电支出。
“邮电费”3.1万元,主要用于:电话费、邮寄费及网络通讯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54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2017年两个年度的外包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差旅费”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出差发生的城际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支出。
“维修(护)费”15.8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维护费用。
“租赁费”0.6万元,主要用于:北京督察局督察我区土地工作的办公场地租赁费支出。
“培训费”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可以报销的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工会经费”4.6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工会的工会会费支出。
“福利费”1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慰问和职工计生查体及职工年度体检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0.3万元,主要用于:租车费用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按区委组织部指示结对帮扶费用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43.5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43.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支出。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2.9万元,其中:
“事业单位” 12.9万元,主要用于:弥补下属事业中心经费不足。
五、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39.2万元,当年收入 391.8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99.9万元;支出总计 227.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24.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 39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99.9万元,其中: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227.6万元,主要用于宝坻区土地等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费支出39.2万元和区街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项目经费188.4万元。其中区街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项目年末未完结转203.4万元。
七、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将车辆全部上缴公车办。
十、关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2016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无该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