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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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09: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宝坻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坚持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区门户网站为阵地,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政策文件等信息,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精心部署,提升申请效率。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全面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全年共公开财政预算、行政复议决定书、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信息20余条,且未收到依申请政府公开要求和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不存在被投诉和被举报情况。

(三)拓宽渠道,确保安全便捷。充分发挥“法治宝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重要作用,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在保障国家安全基础上,充分发挥“三级审查”程序的把关作用,确保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2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力量薄弱,业务技能培训不及时的问题。

具体表现:缺少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同志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不足,业务技能培训不及时,对政策性标准把握不准,难以满足新时代工作要求。

整改措施: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专题培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存在更新滞后,落实时效要求不严格的问题。

具体表现: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特别是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内容实用性、指导性、全面性作用不明显,没有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

整改措施:依法及时地公开,特别是加大对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的力度,有效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服务性。

      (三)存在思路僵化,没有实现全面性覆盖的问题。

具体表现:存在被动公开意识,上级单位要求公开什么项目便公开什么项目,对于没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则没有及时公开,致使没有实现所有项目全覆盖。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简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水平,努力实现公开项目全覆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开具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0份,实际收缴0份,收缴信息处理费0元。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宝坻政务网(www.tjbd.gov.cn)查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