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8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以下人员为人民陪审员:
(共140名,重名以身份证号后四位区分)
于秀娟 于荣波 王卫芝 王立霞 王志和 王学伟 王建军 王钟亮 王树清 王珊(0042)
王经 王珊(0021) 王彦 王雪娜 王舒心 王瑞静 王楠 尤会强 卢泽生 史富
白杨 宁宇 吕红星 刘玉通 刘立军 刘名言 刘进雄 刘志刚 刘连增 刘佳
刘欣丽 刘金宝 刘超 刘鹏飞 刘福民 刘磊 齐峰 闫生 闫惊雷 孙文雅
孙杰 孙树生 孙涛 孙浩 苏庆红 杜广军 杜永全 李长悦 李文一 李立国
李宁(441X)李明 李全东 李会博 李兴盛 李芸萱 李连花 李利东 李磊 李宁(6619)
李春静 李铁军 李浩然 李硕 李雅楠 李富国 李蒙 李宝国 杨少楠 杨庆超
杨国忠 杨柏林 杨海涛 邳玉芳 吴庆江 吴晓静 吴海萍 佟秋贤 辛红英 辛国征
汪秋利 汪晨 张文山 张玉明 张立新 张永正 张志平 张志光 张肖雄 张佳
张学印 张昭霞 张秋燕 张洪茁 张洪彬 张振影 张雪松 张富 陈志友 陈杰
陈凯涛 陈学增 陈建华 陈莎莎 罗美志 周福明 郑学臣 郑学君 郑艳飞 郑倩
赵文芳 赵金军 赵宝群 赵洪艳 赵倩 赵继 姜海涛 耿宝存 顾文霞 柴雪梅
倪宝涛 倪晓男 高世杰 高君 郭继生 黄丽娜 黄磊 梅士玉 戚宏凯 崔绍田
梁立中 梁亭亭 董文华 董希昌 董祺 韩璐 甄东 潘欢欢 薛雅丹 霍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