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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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防空办 发布时间:2021-02-09 09:2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我办积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并根据《条例》内容、要求,认真落实人防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宝坻区政务公开暨政务媒体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按照培训精神和《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39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政府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及时;三是组织引导各科室应该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办将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一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二要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三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