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2年市人社局工作部署,为做好宝坻区2022年度病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止2023年3月31日,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正常生产劳动,病种病情程度符合我市病退鉴定规定范围及申报要求且能够提供病、伤残诊断和临床系统治疗病历资料。
二、病退材料领取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到区人社局养老工伤保险科领取相关表格。
三、病退材料申报时间
病退材料定期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4月11日。涉及病种及所需申报材料详见《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2号)。具体标准及相关通知可到区人力社保局养老工伤保险科公共邮箱下载:bdgsbxk@163.com ,密码:29241982。
对于病种、病情为恶性肿瘤经综合治疗无效复发转移及各种原因所致植物状态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实行按月申报,各单位每月1至10日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
四、组织实施
病退鉴定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或存档机构申报、区劳鉴办初审、市劳鉴办审核的程序开展。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向其存档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病情资料,并按要求参加集中医学检查和现场鉴定。申请时应填报《天津市申请提前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病史资料复印件(主要包括住院及门诊病历、票据等)。
具体要求:住院病例应由本市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包括首页、住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及各种辅助检查材料、医嘱单等,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章。《介绍信-诊断证明书》由住院医院医生填写,诊断内容须和住院病历诊断内容、申报疾病一致,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加盖医院财务章。指定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天津市安定医院、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天津市安宁医院。脑血管意外和骨科术后患者须经半年以上康复治疗后可申请病退鉴定。全部申报材料纸张大小统一为A4规格,收取的病历复印件不再退回。
单位或存档机构负责核实申请人的信息,对申请人身体状况、病史资料、申请鉴定病种及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并做好公示工作。
联系电话:022-29241982
办公地址:区人力社保局服务大厅3号窗口
宝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