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19号)文件要求,经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拟申请享受创业房租补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22-29991836
序号 |
企业名称 |
创业者类别 |
法人姓名 |
1 |
天津市品墨斋书法艺术有限公司 |
离校五年内毕业生 |
李非凡 |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