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18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19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4号)有关要求,经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2025年3月份企业吸纳就业社补岗补、创业房租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22-29991836
附件1:2025年3月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拨款单
附件2:2025年第一季度宝坻区创业房租补贴发放表
附件3:2025年3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拨款单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