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4号)有关要求,经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2024年10月份企业吸纳就业社补岗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22-29991836
附件1:宝坻区人社局2024年10月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拨款单
附件2:宝坻区人社局2024年10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拨款单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