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0号)有关要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22-29241539
附件:2024年9月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困难人员资金拨付表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